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法办通〔2021〕2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健全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普法宣传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2023年南宁市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3年南宁市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清单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31日
附件:
2023年南宁市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 宣传内容 | 重点普法对象 | 主要普法方式 | 责任部门 |
1 | 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 | 局机关领导干部 | 列入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专题学习活动 | 人事科 |
局机关全体党员 | 组织各支部抓好“三会一课”,组织各支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 | 机关党委 | ||
全市市民 |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公众号等开展线上宣传,结合日常业务、执法等工作进行线下宣传 |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
2 | 党内法规 | 局机关全体党员 | 开展专题学习活动 | 机关党委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 全市市民 |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开展线上宣传、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开展宣传 |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 全市市民 |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公众号等开展线上宣传,结合日常业务、执法等工作进行线下宣传 |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全体执法人员、全市市民 | 开展专题培训活动、结合日常执法活动进行线下宣传 | 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县区执法人员、管理相对人(养殖场/户、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兽药经营企业) | 开展专题培训活动,发放宣传材料,制作专题宣传信息,通过网络平台等进行发布 | 兽医科、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 农民专业合作社、各县(区)业务工作人员 | 组织农民合作社培训班 | 农村合作社经济指导科 |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各县(区)业务工作人员 | 各级开展业务培训 | 农田建设管理科、农村合作社经济指导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 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 | 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设置展板、现场讲解、接受咨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宣传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
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 | 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设置展板、现场讲解、接受咨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宣传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
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畜牧业生产经营者、畜牧兽医工作人员 |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公众号等开展线上宣传,结合生产指导、调研和日常监管进行线下宣传 | 畜牧与饲料科、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科、兽医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水产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 |
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 广大农民 |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开展线上宣传,结合日常下乡调研指导、业务培训等工作开展线下宣传。 | 政策与改革科 |
1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 广大农民、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农业农村工作从业人员 |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开展线上宣传,结合日常下乡调研指导、业务培训等工作开展线下宣传 | 政策与改革科 |
1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渔业生产经营者 |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等开展线上宣传、结合禁渔期、生产检查等活动进行线下宣传 | 渔业渔政渔港监督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15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渔业生产经营者 |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开展线上宣传、结合禁渔期、“双随机”等各项执法检查活动进行线下宣传 | 渔业渔政渔港监督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农作物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 |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开展线上宣传,结合现场培训、发放资料等方式进行现场普法宣传 | 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1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 | 实行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与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群众性科技组织、农民技术人员 |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开展线上宣传 | 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科、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市水产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 |
1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 广大农民、农机合作社农机手等农机从业人员 |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开展线上宣传,结合现场执法检查、举办培训班、发放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 | 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农机推广站 |
19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 全市市民 |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开展线上宣传 | 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 植物新品种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销售和推广植物新品种的单位或个人 |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开展线上宣传,结合现场培训、发放资料等方式进行现场普法宣传 | 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21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 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出口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农产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或个人 |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开展线上宣传,结合现场培训、发放资料等方式进行现场普法宣传 | 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22 | 《兽药管理条例》 | 兽药生产企业,兽药经营企业,养殖场/户,市、县区执法人员 | 开展专题培训活动,发放宣传材料,制作专题宣传信息,通过网络平台等进行发布 | 兽医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23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 县区执法人员、管理相对人(养殖场/户、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 | 开展专题培训活动,发放宣传材料,制作专题宣传信息,通过网络平台等进行发布 | 兽医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24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者,养殖场(户) |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公众号等开展线上宣传,结合生产指导、调研和日常监管进行线下宣传 | 畜牧与饲料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25 | 《植物检疫条例》 | 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企业、相关人员 |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开展线上宣传,结合现场培训、发放资料等方式进行现场普法宣传 | 经济作物管理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植保站 |
26 | 《农药管理条例》 | 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个人 | 通过农资打假宣传、行政检查、执法办案、举办培训会等活动进行现场普法宣传,通过在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号等进行线上普法宣传 | 粮油蔬菜管理科(农药管理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27 |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 广大农民 | 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开展宣传 | 农田建设管理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28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广大农民、农机合作社农机手等农机从业人员 |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开展线上宣传,结合现场执法检查、举办培训班、发放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 | 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农机推广站 |
29 | 《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 | 全市市民 |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开展线上宣传 | 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30 | 《蚕种管理办法》 | 蚕品种选育者和蚕种生产经营者、使用者 |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开展线上宣传 | 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蚕业站 |
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 | 渔业船舶所有者、经营者、船员 |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等开展线上宣传、结合禁渔期、生产检查等活动进行线下宣传 | 渔业渔政渔港监督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3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 | 渔业船舶所有者、经营者、船员 |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公众号等开展线上宣传,结合生产指导、调研和日常监管进行线下宣传 | 渔业渔政渔港监督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33 |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 动物诊疗机构经营人员、从业人员 |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公众号等开展线上宣传,结合生产指导、调研和日常监管进行线下宣传 | 兽医科、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34 |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 肥料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个人 | 通过农资打假宣传、行政检查、执法办案、举办培训会等活动进行现场普法宣传,通过在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号等进行线上普法宣传 | 粮油蔬菜管理科(农药管理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35 | 《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全市市民 |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开展线上宣传 | 法规科、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36 |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 | 农作物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 |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开展线上宣传,结合现场培训、发放资料等方式进行现场普法宣传 | 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37 | 《广西壮族自治区蚕种管理条例》 | 蚕品种选育者和蚕种生产经营者、使用者 |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开展线上宣传 | 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蚕业站 |
38 |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环境保护条例》 | 农产品生产者、使用者 |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开展线上宣传,结合现场培训、发放资料等方式进行现场普法宣传 | 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39 | 《广西壮族自治区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 | 渔业船舶所有者、经营者、船员 |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等开展线上宣传,结合禁渔期、生产检查等活动进行线下宣传 | 渔业渔政渔港监督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40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 | 全市市民 |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开展线上宣传,结合现场培训、发放资料等方式进行现场普法宣传 | 渔业渔政渔港监督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41 |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广大农民、农机合作社农机手等农机从业人员 |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开展线上宣传,结合现场执法检查、举办培训班、发放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 | 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农机推广站 |
42 | 《广西壮族自治区果树种苗管理办法》 | 商品果树种苗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 |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开展线上宣传,结合现场培训、发放资料等方式进行现场普法宣传 | 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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