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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南农局发〔2023〕30号

来源: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3-04-01 作者:佚名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法办通〔2021〕2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健全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普法宣传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2023年南宁市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3年南宁市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清单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31日

  

  

  附件:

  2023年南宁市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宣传内容

  重点普法对象

  主要普法方式

  责任部门

  1

  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

  局机关领导干部

  列入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专题学习活动

  人事科

  局机关全体党员

  组织各支部抓好“三会一课”,组织各支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

  机关党委

  全市市民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公众号等开展线上宣传,结合日常业务、执法等工作进行线下宣传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

  党内法规

  局机关全体党员

  开展专题学习活动

  机关党委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全市市民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开展线上宣传、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开展宣传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全市市民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公众号等开展线上宣传,结合日常业务、执法等工作进行线下宣传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全体执法人员、全市市民

  开展专题培训活动、结合日常执法活动进行线下宣传

  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县区执法人员、管理相对人(养殖场/户、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兽药经营企业)

  开展专题培训活动,发放宣传材料,制作专题宣传信息,通过网络平台等进行发布

  兽医科、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各县(区)业务工作人员

  组织农民合作社培训班

  农村合作社经济指导科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各县(区)业务工作人员

  各级开展业务培训

  农田建设管理科、农村合作社经济指导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

  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设置展板、现场讲解、接受咨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宣传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

  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设置展板、现场讲解、接受咨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宣传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畜牧业生产经营者、畜牧兽医工作人员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公众号等开展线上宣传,结合生产指导、调研和日常监管进行线下宣传

  畜牧与饲料科、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科、兽医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水产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广大农民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开展线上宣传,结合日常下乡调研指导、业务培训等工作开展线下宣传。

  政策与改革科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广大农民、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农业农村工作从业人员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开展线上宣传,结合日常下乡调研指导、业务培训等工作开展线下宣传

  政策与改革科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渔业生产经营者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等开展线上宣传、结合禁渔期、生产检查等活动进行线下宣传

  渔业渔政渔港监督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渔业生产经营者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开展线上宣传、结合禁渔期、“双随机”等各项执法检查活动进行线下宣传

  渔业渔政渔港监督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农作物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开展线上宣传,结合现场培训、发放资料等方式进行现场普法宣传

  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

  实行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与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群众性科技组织、农民技术人员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开展线上宣传

  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科、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市水产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广大农民、农机合作社农机手等农机从业人员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开展线上宣传,结合现场执法检查、举办培训班、发放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

  

  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农机推广站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全市市民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开展线上宣传

  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植物新品种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销售和推广植物新品种的单位或个人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开展线上宣传,结合现场培训、发放资料等方式进行现场普法宣传

  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1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出口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农产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或个人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开展线上宣传,结合现场培训、发放资料等方式进行现场普法宣传

  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2

  《兽药管理条例》

  兽药生产企业,兽药经营企业,养殖场/户,市、县区执法人员

  开展专题培训活动,发放宣传材料,制作专题宣传信息,通过网络平台等进行发布

  兽医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3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县区执法人员、管理相对人(养殖场/户、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

  开展专题培训活动,发放宣传材料,制作专题宣传信息,通过网络平台等进行发布

  兽医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4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者,养殖场(户)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公众号等开展线上宣传,结合生产指导、调研和日常监管进行线下宣传

  畜牧与饲料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5

  《植物检疫条例》

  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企业、相关人员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开展线上宣传,结合现场培训、发放资料等方式进行现场普法宣传

  经济作物管理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植保站

  26

  《农药管理条例》

  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个人

  通过农资打假宣传、行政检查、执法办案、举办培训会等活动进行现场普法宣传,通过在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号等进行线上普法宣传

  粮油蔬菜管理科(农药管理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7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广大农民

  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开展宣传

  农田建设管理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8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广大农民、农机合作社农机手等农机从业人员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开展线上宣传,结合现场执法检查、举办培训班、发放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

  

  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农机推广站

  29

  《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

  全市市民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开展线上宣传

  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30

  《蚕种管理办法》

  蚕品种选育者和蚕种生产经营者、使用者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开展线上宣传

  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蚕业站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

  渔业船舶所有者、经营者、船员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等开展线上宣传、结合禁渔期、生产检查等活动进行线下宣传

  渔业渔政渔港监督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

  渔业船舶所有者、经营者、船员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公众号等开展线上宣传,结合生产指导、调研和日常监管进行线下宣传

  渔业渔政渔港监督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33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动物诊疗机构经营人员、从业人员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公众号等开展线上宣传,结合生产指导、调研和日常监管进行线下宣传

  兽医科、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34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肥料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个人

  通过农资打假宣传、行政检查、执法办案、举办培训会等活动进行现场普法宣传,通过在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号等进行线上普法宣传

  粮油蔬菜管理科(农药管理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35

  《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全市市民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开展线上宣传

  法规科、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36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

  农作物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开展线上宣传,结合现场培训、发放资料等方式进行现场普法宣传

  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37

  《广西壮族自治区蚕种管理条例》

  蚕品种选育者和蚕种生产经营者、使用者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开展线上宣传

  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蚕业站

  38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环境保护条例》

  农产品生产者、使用者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开展线上宣传,结合现场培训、发放资料等方式进行现场普法宣传

  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39

  《广西壮族自治区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

  渔业船舶所有者、经营者、船员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等开展线上宣传,结合禁渔期、生产检查等活动进行线下宣传

  渔业渔政渔港监督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40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

  全市市民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开展线上宣传,结合现场培训、发放资料等方式进行现场普法宣传

  渔业渔政渔港监督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41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广大农民、农机合作社农机手等农机从业人员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开展线上宣传,结合现场执法检查、举办培训班、发放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

  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农机推广站

  42

  《广西壮族自治区果树种苗管理办法》

  商品果树种苗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

  通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开展线上宣传,结合现场培训、发放资料等方式进行现场普法宣传

  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表格名称

  

  操作


原文链接:http://ny.nanning.gov.cn/xxgk/zwdt/tzgg/t55366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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