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海洋强国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广东省、珠海市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推进会精神,助力推进现代化海洋牧场高质量发展,我局拟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对《珠海市养殖用海审批指引》(ZBGS-2020-11)有关事项进行优化调整,形成《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珠海市养殖用海审批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11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箱:snyncjyyk@zhuhai.gov.cn;
(二)书面邮寄,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路268号508室,邮编519000。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珠海市养殖用海审批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珠海市养殖用海审批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30日
附件:
附件1: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珠海市养殖用海审批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珠海市养殖用海审批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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