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委书记、局长袁剑文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决策部署。
2.主持召开局党委会议、定期召开农林水安全专业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部署安排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3.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依法领导和组织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抢险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4.主持局安全生产全面工作,部署全市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安全生产考核、督促传统节日、重要活动、敏感时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调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总体情况。
5.完成上级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根辉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组织召开农林水安全专业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定期召开农业安全生产会议,根据需要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农业农村领域安全重点难点问题。
3.落实局党委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督促各责任科站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组织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综合督查巡查,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工作。
4.负责全市农业机械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督导各县市区加强重要农时、敏感时期农业机械安全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安全问题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督导有关问题整改。
5.负责指导全市畜禽养殖、兽药饲料、屠宰、无害化处理等企业安全生产,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督导有关问题整改。
6.挂点联系丰城市,负责督导丰城市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科室:畜牧水产局、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7.完成上级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向辉
1.负责局机关安全管理、督查、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挂点联系万载县,负责督导万载县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科室:秘书科、计财科)
3.完成上级和局党委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志坚
1.负责全市渔业项目及水产养殖基地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渔政监督管理,依法对渔船进行安全检验,指导全市渔业船舶及从事农副业生产的农民自用船舶等安全监管。
2.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三农”和乡村振兴综合性文件。
3.挂点联系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负责督导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科室:农办秘书组、水生生物保护救助科)
4.完成上级和局党委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党委委员、副局长曾研华
1.负责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绿色防控技术。
2.实施化学农药减量工程,全面推进农药经营电子监控系统建设,实现农药产品全程可追溯。
3.组织开展农药安全使用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工作。按照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每年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督导有关问题整改。
4.挂点联系上高县,负责督导上高县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科室:动植物疫病防控检疫科)
5.完成上级和局党委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二级调研员徐新发
1.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排查问题隐患并督导有关问题整改。
2.挂点联系靖安县,负责督导靖安县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科室:农村社会事业促进与农垦科、乡村建设指导科)
3.完成上级和局党委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二级调研员詹小林
1.联系挂点樟树市,负责督导樟树市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科室:农村改革与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科、农田建设管护和耕地质量保护监测科)
2.完成上级和局党委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
八、三级调研员汤海林
1.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抽样监督抽检,加强实验室检验检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督促有关问题整改。
2.挂点联系奉新县,负责督导奉新县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科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3.完成上级和局党委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
九、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陈琪
1.建立打击农业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突出渔业非法捕捞、农机违法,强化农业违法违规惩治。
2.挂点联系高安市,负责督导高安市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科室执法办 责任科室负责人易建军)
3.完成上级和局党委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四级高级主办罗杰松
1.组织开展全市运行的规模化沼气工程和联户供气沼气设施运行、维修维护、用户使用等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沼气工程项目安全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调度农业面源污染减排工作,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负责重金属污染监测抽样检测及治理工作。
2.挂点联系铜鼓县,负责督导铜鼓县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科室:农业生态和资源保护科)
3.完成上级和局党委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市硒资源开发利用中心主任易勇波
1.组织开展种植业领域粮食安全生产、农业防灾减灾工作。
2.挂点联系袁州区,负责督导袁州区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科室:种植业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科技教育与市场信息化科)
3.完成上级和局党委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市硒资源开发利用中心副主任彭斌
1.组织开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安全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安全问题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督导有关问题整改。
2.挂点联系宜丰县,负责督导宜丰县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科室:休闲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科)
3.完成上级和局党委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