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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农资市场(农药 兽药 肥料 饲料 种子) 农产品质量安全 牲畜、水生野生动物养殖企业 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阳泉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3-04-01 作者:佚名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畜牧中心、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资店:

  按照《山西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关于印发阳泉市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一业一查”计划)的通知》(阳市双随机办〔2023〕2号)的要求,根据阳泉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决定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全市农资市场运营情况;全市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情况;全市牲畜、水生野生动物养殖企业养殖加工情况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农资市场(农药、兽药、肥料、饲料、种子)检查从3月20日至7月20日,检查后续处理在7月底前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牲畜、水生野生动物养殖加工情况检查从3月20日至8月20日,检查后续处理在8月底前完成。

  二、检查事项和范围  

  阳泉市范围内农资市场,检查事项为农作物种子监督、农药监督、兽药监督、肥料监督、饲料与饲料添加剂监督,总体抽查比例不小于10%;阳泉市范围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检查事项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总体抽查比例不小于10%;阳泉市范围内牲畜、水生野生动物养殖企业,抽查事项为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的监督检查,总体抽查比例不小于30%。

  三、检查依据和内容

  检查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 《兽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山西省肥料管理办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山西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山西省肥料管理办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检查内容:

  (一)生产经营档案。

  (二)农、兽药残留检测。

  (三)企业登记事项的检查。

  (四)企业公示信息的检查。

  (五)超限量或者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兽药等的检查。

  四、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市农业农村局主要检查:经营许可证、农(兽)药使用记录,农产品(农资)销售记录、购销台账、执行休药期规定等情况。

  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检查: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经营(驻在)期限、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即时公示信息等内容。

  (二)抽查方式。

  市农业农村局作为牵头部门,将执法人员、检查对象、检查事项等明细录入系统,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市农业农村局按照抽查事项开展检查。

  (三)抽查结果公示。

  各部门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认真细致准确填报检查信息,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和门户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各部门要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依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本次跨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严格执行年度工作计划,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组织联合抽查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部门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二)严守工作纪律。监督抽查要严守工作纪律,遵守保密要求,严格依法实施。现场检查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得由被检查机构承担任何费用,不得收取被检查机构给予的劳务费、礼金或礼品,不得参加任何参观或宴请。

  (三)做好宣传引导。抽查部门要借助互联网、新闻媒体等渠道加强宣传报道,主动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及时公开“双随机”抽查检查结果。集中公布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提高监管的影响力和震慑力,切实形成宣传声势,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附件:1.阳泉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2.2023年度农药监督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待检查企业名单

  3.2023年度肥料监督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待检查企业名单

  4.2023年度农作物种子监督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待检查企业名单

  5.2023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待检查企业名单

  6.2023年度牲畜、水生野生动物养殖加工情况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待检查企业名单

  

  附件下载.docx

  

  

  阳泉市农业农村局       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yq.gov.cn/tzgg/202303/t20230324_15599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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