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督查激励力度的通知》(南府办〔2022〕40 号)以及《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南宁市督查激励有关工作的通知》(编号:20230013)要求,南宁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南宁市乡村振兴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和园林管理局组织对我市相关县(市、区)2022年度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提出了拟激励名单(青秀区、隆安县、马山县、武鸣区、宾阳县、兴宁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3月29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科反映。反映情况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并说明理由;反映人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联系人:孙权,联系电话:5530091,电子邮箱:nnnyncjghk@163.com,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 。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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