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源市农业农村局 辽源市财政局《关于下发辽源市本级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联发〔2022〕10号)要求,经两区农业农村局初核,区政府同意,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各区申报的2022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合作社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家庭农场项目书面材料进行复审,现将审核通过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7日至4月2日。如有异议,请反馈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经营管理总站,联系电话:3297035。
一、2022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合作社项目)名单:
辽源市西安区金穗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
二、2022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家庭农场项目)名单:
辽源市龙山区申龙家庭农场
辽源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7日
(责任编辑:高珊) [纠错]
原文链接:http://nync.liaoyuan.gov.cn/tzgg/202303/t20230327_6459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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