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伊始,为了巩固松原市农村公共服务工作成果,规范各级农村公共服务机构,打造农村公共服务典型,全面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松原市农村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印发了《关于全面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的通知》(松农公服﹝2023﹞1号)文件。
通知以中共中央、国务院2023年1号文件为指导;以构建市、县、乡、村四级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为总体目标;以打造农村公共服务典型示范点(带)和特色服务项目为主要任务,全面提升全市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助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推进乡村振兴。
通知对全市2023年度的任务目标、具体工作、其他要求等做了详细的部署,要求各县区全面落实通知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市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为了进一步落实好文件精神,松原市农村公服正在筹划2023年度全市农村公共服务工作布置会。
2023年2月28日
松原市农村公共事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