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转发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关于做好春季农机化生产工作的通知》
明农机〔2023〕8号
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转发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关于做好春季农机化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
现将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关于做好春季农机化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春耕结束后,将春季机械化生产小结材料报市农机中心。
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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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季农机化生产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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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msnyj.sm.gov.cn/ztzl/njfw/tzgg_1083/202303/t20230301_18836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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