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按照省市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三农”工作中心,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高了农业农村系统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抓关键少数, 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专题进行专题研讨。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组织购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书籍,发给每一名副处以上的干部和各党支部进行自学。各党支部充分利用“三会一课”,组织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增强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不断加强法治建设,每季度听取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单位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涉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三重一大”事项中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规定其范围和程序。凡涉及公众利益等重大事项的,必须事先征求意见,认真听取相关领域的专家、基层同志、农民代表等意见建议,确保了重大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政务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真正让各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积极运用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依法解决处理信访问题,召开积案化解工作推进会议16次,接谈信访人19次,申请法律顾问为信访问题提供法律服务5次。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的各项要求,严格把关,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并及时报备。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以市政府办公室的文号印发了1个规范性文件,及时组织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同时,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布置开展了本单位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所有牵头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并按时进行了报送。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各项要求,严格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所作出的行政执法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政执法行为合法适当,程序正当。没有出现因部门行政不作为、执法违法或者不当,被新闻媒体曝光的现象,也没有出现因行政不作为、执法违法或者不当被投诉举报及不及时妥善处理投诉的情况。没有出现行政行为被上级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撤销的情况。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在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46次,在农资、农机、畜牧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检查行动6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500余个,立案查处普通案件9起,罚没金额21.6万元,查扣假劣农资4000余公斤。
四、加强法治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
加大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活动。一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农业农村部门普法责任制清单,重点对9个领域14部法律进行责任分工。二是加强重点法律学习宣传。组织开展普法赶大集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三是注重强化日常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参加了省厅和市级组织开展的法治教育培训5次,组织全市农业农村系统积极参加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有奖知识竞答活动400余人次。四是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发布法制宣传信息,组织参加了山东广播电视台《乡村法治带头人》节目,推广宣传我市按照法律法规来规范“三资清理”的经验做法。
五、认清问题、找准差距,进一步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2022年,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法治建设工作成效显著,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不够顺畅;二是普法宣传手段不够丰富多样,缺乏创新,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实际,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扎实深入地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提升法治能力,增强普法实效,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努力开创全市农业农村领域法治建设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