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我市2022年12月份各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调度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年度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一)2019—2020年度项目验收工作完成情况
1.2019年建设项目验收情况。我市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10.95万亩,共分9个项目实施(万秀区无项目),在2020年12月底前已经完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6个项目完成了市级竣工验收工作,其中有5个项目通过市级竣工验收,分别为苍梧县2个、岑溪市2个和长洲区1个;蒙山县项目已经开展了市级竣工验收正在整改中。有3个项目未能完成市级竣工验收,分别是藤县2个和龙圩区1个,都停留在开展单一工程结算或项目决算审计阶段,严重影响了梧州市项目验收整体完成率。
2.2020年建设项目验收情况。我市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7.7万亩,共分6个项目实施(万秀区无项目),在2021年12月底前已经完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有3个项目完成了市级竣工验收,其中,苍梧县的项目已经通过了市级竣工验收,岑溪市和长洲区的项目正在整改中;还有3个项目未完成市级竣工验收,分别是藤县、蒙山县和龙圩区的项目,都停留在开展单一工程结算或项目决算审计阶段,严重影响了梧州市项目验收整体完成率。
(二)2021年度项目进展情况
我市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13.5万亩,共分6个项目实施(万秀区无项目)。截至12月31日,全市所有项目均基本完工并出具了四方认定完工的报告,支付财政资金11882.2824万元,支付率57.99%,支付率比上月提高了0.02个百分点。各县(市、区)的财政资金支付情况如下:苍梧县支付财政资金2981.87万元,支付率79.52%,与上月持平;岑溪市支付财政资金2008.12万元,支付率43.19%,比上个月上升了0.1个百分点;藤县支付财政资金3624.78万元,支付率60.41%,与上月持平;蒙山县支付财政资金1861万元,支付率60.23%,与上月持平;长洲区支付财政资金472.7324万元,支付率63.03%,与上月持平;龙圩区支付财政资金933.78万元,支付率41.5%,与上月持平。整体项目已经完成自治区的绩效考评任务,但是由于项目资金支付偏慢,影响了我市在自治区的排名。
(三)2022年度项目进展情况
我市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14.8万亩(自治区要求2023年完工),共分9个项目实施(长洲区无项目)。截至12月31日,全部项目已经开工建设,建设进度为56.16%,资金支付率为28.68%。其中,苍梧县建设进度为80%,支付率为50.87%;岑溪市建设进度为53%,支付率仅为0.01%;藤县建设进度为50%,支付率为35.18%;蒙山县建设进度为51%,支付率为30.69%;万秀区建设进度为57%,支付率为28.17%;龙圩区建设进度为68%,支付率为26.96%。我市整体项目已经完成了自治区的绩效考核要求。由于自治区11月提出要求12月底前2022年项目整体支付率要达到35%以上(其中自治区农田补助资金要求财政支付率要达到50%)作为附加的考核指标,目前,各项目县(市、区)只有苍梧县和藤县达到上述要求,特别是岑溪市与自治区的要求差距太大,严重拖累了我市在自治区的排名并影响了2023年高标准农田激励机制评价的得分。
二、存在问题
(一)项目资金支付率未达进度要求。我市2021年度项目已于11月全部完工,但截止12月31日,全市资金支付率仅达到57.99%,大大低于项目进度款支付的要求。2019年和2020年度的项目虽已全部通过县级初步验收,但15个项目里大部分的项目资金支付率仍未达到80%以上,2022年项目资金支付率也没有达到自治区提出的目标,资金支付率与建设进度比例不匹配的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了施工方的施工及配合验收工作的积极性。
(二)藤县和龙圩区项目竣工验收滞后。2019-2020年项目在完成县级初步验收后,藤县和龙圩区在收集项目竣工材料方面的办法不多,缺乏部门间沟通配合,施工方、监理等所需项目材料不能及时收集送审,造成项目单一工程结算审计迟迟未能完成,导致后续的项目财务决算审计无法开展。由于这些项目未能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市级竣工验收条件,造成我市部分完工项目不能开展市级验收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全面抓好2022年度项目建设。要利用冬春农闲的建设黄金期,督促施工方加派人手,紧密施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及工程监理人员要定期深入现场巡查督导,保质保量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在今年春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争取6月前全部项目提前完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定期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同时争取财政等部门支持,及时申报并支付项目进度款,合力扭转我市落后的被动局面。
(二)全力抓好2023年项目前期工作。高质量提前完成2023年项目初步设计编写及县级审核等前期工作,并上报申请市级评审批复,力争在6月底前完成开工前的相关工作。
(三)继续抓好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攻坚克难,做好农田项目验收工作,一是争取3月前完成2019-2020年项目市级验收工作,藤县、蒙山县和龙圩区要高度重视,对影响项目结算验收的突出矛盾问题,农业农村部门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提请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做到多方联动,互相配合,按国家和自治区的验收办法要求,尽快完成项目决算审计报告发布;二是争取5月前完成2021年项目县级验收及管护主体落实等相关工作,争取6月底完成2021年项目上报申请市级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梧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报:市委、市政府
抄送: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
梧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13年1月16日印发
文件下载:
梧农局函〔2023〕1号梧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月调度情况通报(2022年12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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