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湘江湘潭段野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保护工作,打击非法捕捞、违规垂钓等行为,根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自2023年1月1日零点起,在湘江湘潭段野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上起马家河与株洲交界处,下至昭山湾与长沙接壤处,全长42公里)范围内启用“智慧渔政”第二批视频监控系统7个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点位(详见附件)进行非法捕捞、违规垂钓等行为的非现场执法数据采集。
特此通告!
附件:“智慧渔政”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设置点位表
湘潭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23日
附件
“智慧渔政”第二批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设置点位表
序号 | 设置地点 | 监控范围 |
1 | 湘江右岸 | 求子坝泵站附近湘江沿岸范围 |
2 | 湘江左岸 | 犁头嘴及河口附近湘江沿岸范围 |
3 | 湘江左岸 | 窑湾一水厂附近湘江沿岸范围 |
4 | 一大桥 | 一大桥桥面非机动车道范围 |
5 | 湘江右岸 | 木鱼湖泵站附近湘江沿岸范围 |
6 | 三大桥 | 三大桥桥面非机动车道范围 |
7 | 四大桥 | 四大桥桥面非机动车道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