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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市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创建方案》的通知

来源:株洲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3-02-06 作者:佚名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现将《2021年度市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创建方案》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株洲市农业农村局 株洲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4日

  

  2021年市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创建方案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1 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农联〔2021〕29号)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市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创建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申报指标与创建要求

  (一)申报指标

  2021年,全市支持创建8个市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下达申报控制数14个,每个财政支持20万元。按因素法及往年各县市区项目实施和验收情况进行指标分配(详见附件1)。

  (二)创建要求

  1.所申报的市级特色产业园主导产业结合“一县一特”及其产业带、产业片辐射区,并严格按照申报控制指标报送,超报的不予受理。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特色产业园建设工作,为创建省级和市级特色产业园做好项目储备。已认定的县级特色产业园及储备名单作为此次项目申报的主要对象。

  2.坚持竞争筛选择优立项,已认定为县级特色产业园的优先考虑,已认定为省、市级特色产业园的不再重复申报。已认定为市级特色产业园的优先申报2022年省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

  3.项目建设主体涉黑涉恶的;项目区内涉及“大棚房”问题未整改到位的;近两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被市级及以上环保、农业农村或市场监管等部门通报的;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其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项目申报

  (一)创建条件

  申报市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创建主体实力较强。经营状况良好,净利润增长率和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连续2年均高于当地农业产值增长水平。创建期,总投资达到60万元以上。

  2.实行标准化生产。原则上应取得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3.产业布局集中融合。产业园土地相对集中连片,一般不低于300亩(设施农业面积120亩),实现规模化、集聚化、生态化布局,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种植、养殖以及农产品加工(产地初加工)、仓储、流通等产业配套协调发展。

  4.资源要素集约高效。高素质农民和专业人才队伍适应现代农业和产业园发展需要;依托科研教学单位解决生产经营瓶颈问题。土地、环境、资金、项目等资源要素优化配置、集约利用。

  5.运行管理规范有序。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日常运行规范有序高效。联农带农机制完善,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成效突出,产业园务工农民可支配收入原则上应高于全县平均水平30%。

  6.建设任务明确具体。产业园创建主体编制了3年发展规划,年度建设任务明确,建设重点突出。

  (二)申报程序

  1.创建申请。符合创建条件的市场主体向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承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县级核查。县级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开展材料评审和现场核查,出具核查合格意见。县级农业农村局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组织申报主体编写《市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申报书》,县级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审核《市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资金使用方案》,并向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发文推荐。

  3.资格审查。市农业农村局对照申报条件和认定标准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文件和相关材料不齐、不实,主导产业和建设内容不符合要求,以及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4.市级评审。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组织评审,评审专家根据评分标准独立就某一项或多项评审内容逐一对申报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分,并对评分结果负责。市农业农村局按程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认定为市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创建单位。

  5.项目验收。市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原则上在认定6个月内开工,创建期为一年。创建期满后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市农业农村局不定期抽查。

  三、建设任务与资金管理

  市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创建项目资金按照“对标创建、明确任务、先建后报”的原则,实行报账制管理。

(一)项目管理项目申报主体编制《市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资金使用方案》,市级财政资金及配套资金使用要有具体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地点。用于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投资总规模的50%。市级财政奖补资金主要支持规模化种养基地基础设施升级、产业链供应链完善提升、“三品一标”(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建设、智慧农业建设等方面,其中支持农产品加工环节(含产地初加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和非项目创建期内的支出;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和国省县道;不得用于企业经营性等一般性支出;不得列支项目前期费用、管理费、人员培训、劳务工资等项目支出;不得用于购买种子(一年生)、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生产资料补助;不得用于土地、办公场所及职工宿舍购置、租赁、补助等非生产性支出;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论坛、各类检测等一般业务工作支出;不得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机购置补贴、良种补贴等项目资金支持内容重复;不得用于不符合项目资金管理的其他支出。(二)资金管理

  1.统筹财政资金与自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自筹资金与市级财政奖补资金统一使用、同步管理。

  2.加强园区建设资金管理。项目整体建设完工后,经县农业农村局按项目《市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资金使用方案》验收合格后全部报账。

  3.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市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建设进度实行动态监管,原则上在认定文件印发6个月内开工,12个月内竣工并交付使用。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必须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延期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认定文件下达后,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责令限期(1个月)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撤销项目,收回已下达的投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把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创建工作作为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建立由县分管领导挂帅,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牵头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创建工作。

  (二)强化创建指导。各县市区要加强调查研究,立足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制定3年创建计划,明确支持优先序,做好项目储备工作。

  (三)加大政策支持。各县市区要出台操作性强的支持政策。要在人才、土地、资金以及发展需要的各种要素上向特色产业园集聚。

  (四)加强绩效评价。相关县和项目实施单位要根据特色产业园建设目标和管理要求,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和方法,对特色产业园建设情况、资金使用进度、目标实现程度、产业园运营管理情况等进行绩效自评。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创建指标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做好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加强舆论引导,充分运用各类主流媒体全方位、多角度报道特色产业园创建的创新做法、典型经验和重大成效,引导和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要充分展示特色产业园良好形象,要在醒目位置树立永久性标牌,实物工程、仪器设备要粘贴永久性标识,主打产品外包装要有醒目标识,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长期展示创建成效。

  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7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科张庭英,28681975

  市财政局农业农村科李洪波,28681143

  

  附件:1、市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申报控制指标

  2、市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申报书

  3、市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核查意见表

  4、市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资金使用方案

  5、市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资金使用方案审批表

  

  株洲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4日

附件1

  2021年市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申报控制指标数

  县市区

  指标数

  炎陵县

  1

  茶陵县

  2

  攸 县

  2

  醴陵市

  2

  渌口区

  2

  天元区

  1

  芦淞区

  1

  荷塘区

  1

  经开区

  1

  石峰区

  1

  合 计

  14

  

  

  

  

  

  

附件2市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申 报 书

  

  特色产业园名称:

  建设地点:

  申报单位:(盖章)

  通讯地址:

  申报主体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邮编:E-mail:

  园区归口管理部门:

  申报日期:

  

申报书封面填写说明

  

1、特色产业园名称统一为:县市区+申报主体+品牌+产业园(3号楷体,下同)2、建设地点请详细到乡(镇)、村(居委会)或镇、街(路、道、巷)、门牌号码。3、申报单位为园区创建主体。4、园区归口管理部门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5、申报书封面统一为素色,并请制作书脊,格式为:县市区+申报主体+品牌+特色产业园(4号黑体,竖排)。

  

  

  

  

  

  

  

  

  

  

  

  

  

目 录

  一、文件

  (一)申报主体向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的申报文件;

  (二)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向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的推荐文件、评审核查意见表(详见附件2-1),公示文件其公示截图等证明资料;

  (三)《市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资金使用方案审批表》。

  二、申报书(编写大纲)

  (一)基本情况。农业园区规划情况,包括农业园区规划面积、功能区等;农业园区建设情况,包括建成的园区面积、建设进度、总投资(其中建设主体投资);农业园区运行情况,包括农业园区法人情况、财务状况、管理机构、人才队伍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二)园区特色。目前农业园区的主要特色;产业类农业园区的产业规模、优势特色产业产值比重。

  (三)装备设施。农业园区基础设施、生产运营设施和流通设施等建设情况以及农业园区技术培训、农产品质量检测、信息服务平台、办公条件等。

  (四)运营情况。农业园区运行以及管理情况,入园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等经营主体、农业园区融资,现代科技支撑,标准化生产、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情况。

  (五)综合效益。上年度特色产业园经营效益、带动农民增收以及安全生产情况。

  三、相关证明材料

  主要包括:

  1.市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所在县级政府出台的扶持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发展的发展规划、会议纪要、政策措施、财政预算或专项资金拨付凭证等;

  2.项目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养殖业申报主体还需提供从业主体畜禽规模养殖备案登记表、水域滩涂养殖证、动物防疫合格证复印件;

  3.养殖种苗生产经营主体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苗种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种子种苗产业园应提供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明等复印件;

  4.项目申报主体上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表原件等;

  5.项目申报主体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等,购置或修建的仓库、加工用房等附属设施清单、照片,购置或修建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购置的生产、加工设施设备清单、照片,购置发票复印件等;

  6.项目申报主体管理人员和员工学历、职称、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等证书复印件;与有关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等开展科技合作的协议复印件和开展服务的工作情况,自有科研成果、专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7.项目申报主体园区所产主导农产品“两品一标”认证证书复印件,农业生产标准或技术规范,农业投入品、产品、种子(苗)质量检验报告;园区主要农产品市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部门出具的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8.园区聘用当地农民的协议和工资支付凭证等;项目申报主体出具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项目申报主体出具按时足额(按1:2配套)到位配套资金承诺。

  

  

市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基本情况表

  

  一、产业园基本信息

  产业园名称


  特色产业

  (精确到具体品种)

  创建主体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并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与营业执照一致)

  身份证号码


  详细地址

  (县乡村组或街道门牌号码)

  联系方式


  备注

  (补充说明实际控制人情况或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等信息)

  二、产业园发展指标

  指标名称

  单位

  数值

  备注

  主导产业

  产业园总产值

  万元



  主导产业产值



  其中:一产产值



  二产产值



  主导产业年产量

  吨



  主导产业(种植业)种植面积

  亩



  其中: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面积

  亩



  主导产业(畜牧)养殖规模(年出栏或出笼)

  头(只、羽、箱)



  其中:标准化养殖(年出栏或出笼)

  头(只、羽、箱)



  主导产业(水产)养殖水面

  亩



  主导产业加工转化率

  %



  接受市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检测合格率

  %



  地理标志农产品或气候品质认证

  认证类别/时间:

  产业布局

  产业园总经营面积

  亩



  相对集中连片面积

  亩



  种植面积

  亩



  畜牧养殖规模

  头(只、羽、箱)



  水产养殖水面

  亩



  农产品加工面积

  亩



  仓储面积

  亩



  流通或营销(电商)服务面积

  亩



  要素集约

  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人



  大专以上管理人员

  人



  高素质农民证书持证人数

  人



  良种覆盖率

  %



  综合机械化率

  %



  引进人才和品种、技术及推广经费

  万元



  市级及以上科研单位支撑单位名称


  带动农民

  带动就业人数

  人



  其中固定用工人数

  人



  固定用工人均月工资

  元



  季节性用工人数

  人



  季节性用工天数

  天



  季节性用工平均日工资

  元



  园内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万元



  注:表中填写数据为上年度数据。

  备注:“主导产业”“产业布局”中的数据,根据申报产业填报。

  

  产业园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附件3市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核查意见表

  申报主体


  时间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园区建设地点


  县

  级

  核

  查

  核查评审意见


  

  

  

  

  

  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盖章

  核查人:

  

  日期: 年 月 日

  

  

  

  

  

  财政部门审核盖章

  核查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市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资金使用方案

  特色产业园名称:

  建设地点:

  申报单位:(盖章)

  通讯地址:

  申报主体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邮编:E-mail:

  园区归口管理部门:

  申报日期:

申报书封面填写说明1、特色产业园名称统一为:县市区+申报主体+品牌+产业园(3号楷体,下同)2、建设地点请详细到乡(镇)、村(居委会)或镇、街(路、道、巷)、门牌号码。3、申报单位为园区创建主体。4、园区归口管理部门为县级农业农村管理部门。5、申报书封面统一为素色,并请制作书脊,格式为:县市区+申报主体+品牌+产业园(4号黑体,竖排)。

  

  

  

  

  

目 录一、审核意见《市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资金使用方案审批表》(附件5)二、资金使用方案(编写大纲)(一)建设目标今后一年内创建目标,包括产量、质量、效益以及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方面的具体指标。(二)建设内容与资金筹措1、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全产业链关键环节建设、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服务能力建设、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等。重点介绍市现代农业产业园从认定创建之日起12个月以内的建设计划、建设内容、建设规模。2、投资规模与资金筹措。重点介绍市级财政资金和配套资金使用计划,分项测算投资规模,并说明资金筹措方案。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可以重点建设目标任务中一至二项,最多不超过三项,不得突破支持范围。3.财政补助资金支持重点。包括市级财政补助资金重点支持项目、支出结构和补助标准。(三)资金管理包括资金申报、审批、拨付、支付、检查、监督等,重点是落实株洲市有关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具体措施以及完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的具体办法。(四)绩效评价围绕目标任务和投资安排,提出半年度和年度量化的验收考核指标。

  

  附表:市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投资概算表

  

  

  

  

  

  

  

  

  

  

  

  

  

  

  

  

  

  

  

  

  

  

  

市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投资概算表

  单位:万元、千米、平方米、立方米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与规模

  计划

  投资

  总额

  资金来源

  资金使用

  市级

  财政

  资金

  自筹

  资金

  固定资产投资

  其他

  合计



  20

  40



  一

  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






  1







  2







  二

  全产业链关键环节建设






  1







  2







  三

  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1







  2







  四

  服务能力建设






  1







  2







  五

  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






  1







  2







  注:产业园根据基础设施升级和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需要,从中选择一至二项关键环节重点建设,最多不超过三项。

  

  

附件5市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资金使用方案审批表

  产业园名称


  建设地点


  申请主体名称

  (盖章)

  企业识别码


  法人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资金使用计划(万元)

  序号

  建设内容与规模

  计划

  总投资

  其中市级财政资金

  自筹资金

  合计



  20

  40

  一、

  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




  1





  2





  二、

  全产业链关键环节建设




  1





  2





  三、

  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1





  2





  四

  服务能力建设




  1





  2





  五

  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




  1





  2





  审批意见

  县级核查

  意见

  

  

  

  

  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盖章:

  审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财政部门审核盖章:

  审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株洲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4日印发

  下载链接:关于做好2021年市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nyncj.zhuzhou.gov.cn/c16400/20211108/i17898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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