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和依据
2019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9〕56号),这是国务院首个专门聚焦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重要文件,开启了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新篇章。2020年8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26号),对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作出了全面部署安排。根据两个文件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办印发了《宜春市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完成全市农业种质资源全面普查、系统调查与抢救性收集,查清资源家底,建立农业种质资源目录或保护名录;初步建立农业种质资源鉴定评价体系。力争到2035年,全市农业种质资源保护、评价及创新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全面建成系统完善、科学高效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和资源深度鉴定评价体系。
三、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部署了5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制定保护规划,明确发展方向。明确了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发展规划,加快构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长效机制。二是开展普查收集,查清资源家底。组织开展农业种质资源(作物、畜禽、水产、农业微生物)全面普查收集,抢救性收集我市珍稀、濒危、特有、独占性资源与地方特色品种,确保我市农业种质资源不丧失。三是做好鉴定评价,提高保存效率。推动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基础理论、关键技术研究,搭建资源鉴定评价与基因发掘平台。四是健全保护体系,提升保护能力。加快建立健全市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明确了管理部门和保护单位。加快全市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建设,完善提升现有种质资源圃、保种场,认定建设一批地方特色作物种质资源圃,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地方畜禽品种保种场。五是加大开发利用,提升竞争能力。开展作物、畜禽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支持地方特色品种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培育以地方特色品种开发为主的种业企业,推动资源优势转换为产业优势,加强我市特色中药资源的开发利用研究。以水稻、中药材、蔬菜等为重点,加快推进良种繁育基地建设。
四、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从四个措施来加强我市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主要有: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将良种繁育基建建设等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工作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要考核内容。二是完善政策支持,加强物质保障。从经费、项目、国土空间规划以及人员绩效工资等方面予以支持。三是建立奖惩制度,强化工作激励。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予以表彰;对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审计部门要依法对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四是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参与意识,严厉打击破坏农业种质资源等违法行为,防止优异农业种质资源流失。
相关文件:http://nyncj.yichun.gov.cn/xxgk-show-5609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