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农时代-村官FZ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涉农政策>《宜春市农业农村局免予行政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清单》政策解读

《宜春市农业农村局免予行政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清单》政策解读

来源:宜春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3-02-06 作者:佚名

  ​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农业领域营商环境,激发农业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包容审慎监管”工作取得更好成效,结合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职能,制定了《宜春市农业农村局免予行政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清单》下称《清单》《免罚清单》和《从轻减轻处罚清单》)。现将制定《清单》的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清单》主要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江西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4.《农药管理条例》

  5.《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7.《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二、《清单》的主要内容

  经过深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宜春市农业农村局从现行一百多项农业行政处罚事项中梳理出15项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和13项从轻减轻轻行政处罚的一般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按照类型划分,涉及农药、畜禽养殖、兽药、饲料、动物防疫、渔业、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等7个领域15个事项;《从轻减轻处罚清单》,按照类型划分,涉及检查检疫、农药、兽药、饲料、肥料、渔业等5个领域13项事项。

  《清单》采用表格形式,对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事项的违法行为、处罚条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所涉行业等方面均作了明确规定。

  在日常执法实践中的某个违法行为是否列入《清单》需要考虑的因素较多,本《清单》只将实践中没有争议的违法行为列入,无法做到穷尽。《清单》颁行后,如果执法过程中发现确需增减的项目,可以适时调整。

  解读人:龚志兵  电话:0795—3198269


原文链接:http://nyncj.yichun.gov.cn/ycsnyncj/zcjd/202108/d5b522a75c40487a918db3cb7b05622d.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全国三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民事主体负责。中农时代-村官FZ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三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中农兴业 工程指定网站 
联系邮箱:cgneican@tom.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205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7744786,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744786
联系QQ:473360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