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城乡发展,提升农村全面小康水平,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精美湘潭”的部署,决定开展“精美湘潭·美丽乡村”行动(以下简称美丽乡村行动)。为确保行动有效开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以城乡统筹、产村融合为总要求,以“三边”(路边、水边和城市周边)为重点区域,以“三化一拆”(民居美化、环境净化和周边绿化,拆除违章建筑和破败空心房等)为主要内容,坚持美丽乡村行动与加快统筹城乡发展步伐相结合;与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相结合;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基本实现现代化步伐相结合,努力构建布局美、产业美、环境美、生活美、风尚美的美丽乡村发展新格局,打造规划先行、连片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各美其美、特色鲜明,突出重点、示范带动的美丽乡村建设“湘潭样本”。
二、总体规划美丽乡村行动大体分“三步走”:
(一)近期(2016—2018年)。全域美丽乡村初具雏形,“三边”沿线旅游景观带、产业发展带、历史文化带初步显现,打造一批我市可示范、可复制的美丽乡镇示范镇区、美丽乡村示范片、美丽乡村示范村,我市统筹城乡发展走在全省前列。本行动方案主要规划近期(2016—2018年)工作。
(二)中期(2019—2020年)。全域美丽乡村基本形成,“三边”沿线旅游景观带、产业发展带、历史文化带基本形成,打造一批在全省可示范、可复制的的美丽乡镇示范镇区、美丽乡村示范片、美丽乡村示范村,我市城乡一体化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三)远期(2021—2025年)。全域美丽乡村建设完成,“三边”沿线旅游景观带、产业发展带、历史文化带纵深发展,打造全国一流、全省领先的全域美丽乡村示范市,我市城乡一体化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市统筹、县为主、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各级政府发挥主导作用,通过规划引领、政策支持、整合资源、加强监管等措施,确保美丽乡村行动有序推进。充分尊重村民的意愿,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规划引领,彰显特色。坚持高起点规划,先规划后建设,制定全市美丽乡村行动建设规划。在突出湖湘特色的同时,从我市农村实际出发,立足美化民居和保护历史、人文、自然生态环境,科学合理规划。
(三)依法依规,规范建设。农村村民建房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自觉在符合规划要求、依法办理手续的前提下进行。坚持先规划后审批,先审批后建设。组织编制具有地方文化特色、能满足农村生产生活需求且易于为农村居民接受的建房设计标准图集,免费提供给农村居民建房选择使用;并制定政策,鼓励农村居民按规划建房。依法依规保护农村村民建房的合法权益,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建房行为。
(四)分级负责,加强监督。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指导督促协调,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严格把关项目规划、任务确定、考核验收工作,严格监督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
四、工作任务
近期(2016—2018年)工作,以市统筹、县市区(园区)为主组织开展工作。
(一)工作范围
1.路边。沪昆、武广高铁,城铁昭山段,沪昆高速公路韶山支线,一般为道路两侧可视300米左右区域;G107、G320、S330,一般为道路两边,有必要的可扩大到可视范围。
2.水边。韶山灌渠三湘分流至韶山银河段,为两侧可视100米左右区域。
3.城市周边和片区节点。
建设美丽乡镇示范镇区:对县市区(园区)领导力度大、基层工作力度大、群众积极性高的,市引导、支持县市区(园区)开展美丽乡镇示范镇区建设。
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对县市区(园区)领导力度大、基层工作力度大、群众积极性高的,市引导、支持县市区(园区)开展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重点建设和优先安排名人故里、历史村落、旅游村落、美丽乡村创建村、扶贫村、为民办实事村。
美丽乡镇示范镇区、美丽乡村示范村,不搞平均分配,项目正式名单由县市区(园区)采取竞争比选“打擂台”方式产生,年度名单按程序报批。
(二)工作标准
总体标准为“三化一拆”,即民居美化、环境净化、周边绿化,拆除违章建(构)筑物和破败空心房。路边、水边、城市周边和片区节点有所侧重区别。
1.路边。沪昆、武广高铁,城铁昭山段沿线,开展“三化一拆”(民居美化主要是屋顶);沪昆高速公路韶山支线沿线,G107、G320、S330等两边开展“三化一拆”(民居美化含屋顶、立面、门窗),同步开展庭院整理等。其中沪昆高速公路韶山支线沿线,按旅游景观线重点打造,并增加基础设施、景观环境提质改造等任务。
2.水边。韶山灌渠三湘分流至韶山银河段沿线,开展“三化一拆”(民居美化含屋顶、立面、门窗),同步开展庭院整理等,按旅游景观线重点打造,并增加基础设施、景观环境提质改造等任务。
3.城市周边和片区节点。开展“三化一拆”(民居美化含屋顶、立面、门窗),同步开展庭院整理等,同时提高标准,专项规划,一片一景,并增加基础设施、景观环境提质改造等任务。
民居美化,立面外墙主要采用加抹普通砂浆、喷刷普通外墙涂料、真石漆、贴瓷片等方式改造。有一定历史价值的房屋、围墙应保持原有风格,修旧如旧。屋顶改造原则以平改坡、旧换新为主,也可采用半坡屋顶和檐口形式。老旧小瓦屋面全部进行更换。不适合做坡屋顶的,通过对屋顶局部增设挑檐、墙身作细部处理达到美观效果。屋面瓦颜色以线路、片区节点为单位尽量统一色调,选用经济实惠、节能环保材料。
(三)时序安排
1.沪昆高铁沿线项目,起止年限为2016—2018年;
2.武广高铁沿线项目,起止年限为2016—2017年;
3.沪昆高速公路韶山支线沿线项目,起止年限为2016—2017年;
4.城铁昭山段沿线项目,2016年完成
;5.G107沿线项目,起止年限为2016—2018年;
6.G320沿线项目,起止年限为2016—2018年;
7.S330沿线项目,起止年限为2016—2017年;
8.韶山灌渠三湘分流至韶山银河段沿线项目,起止年限为2016—2018年。
五、工作步骤(2016年)
(一)前期准备。5月上旬起,市农委组织市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建筑设计院等部门和单位到各县市区(园区)进行专题调研,实地考察沪昆高速公路、沪昆高铁等线路沿线和长沙县等地民居风貌改造。市建筑设计院着手编制初步规划设计方案。
(二)方案制定。市农委牵头组织调研,制订美丽乡村行动方案;市建筑设计院编制美丽乡村行动总体规划初步方案,6月30日前完成。
(三)项目摸底。组织对美丽乡村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在市里规划建设范围内有任务的县市区(园区)组织乡镇、村进行摸底,汇总后报市“精美湘潭·美丽乡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8 月 20 日前各县市区(园区)完成摸底工作。
(四)项目确定。市“精美湘潭·美丽乡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要求组织专家对美丽乡村行动项目进行评审,报市“精美湘潭·美丽乡村”行动领导小组审定,明确为美丽乡村行动重点项目。8月30日前完成。
(五)项目实施
1.项目时间节点。各县市区(园区)将项目方案、申请补助资金等材料报市“精美湘潭·美丽乡村”行动领导小组审批。
2.项目实施方法。在各县市区(园区)“精美湘潭·美丽乡村”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高铁、城铁、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任务,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可由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村(居)民实施,村(居)民监督委员会监督把关,实行“三统二自”,即统一设计、统一监理、统一验收,村和农户自主采购、自主施工;或由有资质的公司“五统”,即统一设计、统一招标、统一施工、统一监理、统一验收,规定时间完成;或引进战略投资者,政府购买项目建设服务。沪昆高速公路韶山支线沿线、韶山灌渠沿线、美丽乡村示范片、美丽乡镇示范镇区、美丽乡村示范村任务由各县市区(园区)、乡镇(街道)成立工程指挥部,原则上由有资质的公司按“五统”要求组织施工。韶山灌渠沿线任务由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牵头协调。
(六)工程验收。各县市区(园区)完成辖区内全部年度任务后,以县市区(园区)为单位(不以单个项目为单位)向市“精美湘潭·美丽乡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申请,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市发改、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农委、水务、林业、财政、审计等部门和单位组织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湘潭市“精美湘潭·美丽乡村”行动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指导服务、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园区)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精美湘潭·美丽乡村”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县处级领导担任。各线路、片区节点项目所在县市区(园区)、乡镇(街道)要组建指挥部、工作队,各项目所在村(社区)成立村(居)民建设理事会。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做到指挥调度迅捷,工作机制健全,保障监督有力。
(二)强化部门配合。市直相关部门要根据市美丽乡村行动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联动配合,研究制订具体措施,分解细化工作任务,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各单位职责见附件1)。
(三)保障资金投入。按照“以规划统筹项目、以项目整合资金”的要求,市按标准按年度安排“以奖代补”资金到各县市区,各县市区落实本级配套资金。湘潭高新区、湘潭经开区、昭山示范区项目资金全部由各园区、示范区筹集安排。同时加强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加强项目策划包装,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美丽乡村行动。由市“精美湘潭·美丽乡村”行动领导小组确定具体奖补办法。市财政每年安排市“精美湘潭·美丽乡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100万元。各县市区(园区)财政要相应安排其领导小组办公室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工作正常、快速开展。
(四)严格考核奖罚。市美丽乡村行动工作纳入市精美湘潭两年行动考核范围,由市“精美湘潭·美丽乡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市里通过“月检查调度、季考核通报、年总评奖惩”方式抓好工作落实。各级“精美湘潭·美丽乡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检查督促,定期通报情况。对建设项目把关不严、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因工作组织不力、实施不力影响工程整体进展的,因施工拖延、督促不紧、优惠政策落实不力等延误工程进度的,因偷工减料、违规施工和监管不力等影响工程质量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原文链接:http://xtsnyncj.xiangtan.gov.cn/12742/12795/12788/content_6279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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