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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农局办字〔2022〕80号 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2年现代农业产业园提质增效和现代农业产业园联合体创建工作的通知

来源:九江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3-01-08 作者:佚名

  九农局办字〔2022〕80号

  

  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2年现代农业产业园提质增效和现代农业产业园联合体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农业农村水利)局,彭泽县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好《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现代农业产业园“一乡一园”建设的实施意见》(九府办发〔2020〕15号),根据《关于印发现代农业产业园提质增效和产业园联合体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农字〔2022〕18号)要求,由各县(市、区)组织申报,经现场核查,同意彭泽县黄岭乡等22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开展提质增效和创建永修县小龙虾等8个现代农业产业园联合体。请各县(市、区)农业园区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奖补资金,加快建设步伐,推进产业融合,全面提升我市现代农业产业园整体效益。

  一、压实工作责任。要把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作为推进我市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牵引性的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抓好项目落实,各乡镇(场)是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主体,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担起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农业园区主管部门要抓好产业园联合体创建,引导项目实施乡镇做好主导产业协同发展,成为标杆产业、龙头产业。

  二、强化要素聚集。要加大统筹推进工作力度,完善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政策和制度,通过优化调整村庄用地布局、发行政府专项债支持园区建设、统筹项目资金等方式,推动更多的政策、项目、资金、科技、人才等要素向现代农业产业园集聚,把现代农业园区打造成为要素集中、产业集聚、经营集约的现代农业发展高地。

  三、推进产业融合。要严格按照“六个一”的建设标准和“延伸产业链、打造供应链、提升价值链”的工作思路,积极谋划推动园区建设,坚持用工业化理念发展园区、用市场化办法经营园区、用现代化科技提升园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速度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将现代农业园区打造成集生产、加工、收储、物流、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农业发展平台。坚持绿色生态发展理念,推广绿色生产模式,加快建设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引进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精深加工,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

  四、突出产业带动。要突出园区内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推动发展合作制、股份制、订单农业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推广“园区+企业+合作社+农户”、“大园区+小业主”等模式,引导园内各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民建立紧密、稳定的合作关系,带动农民共享园区发展成果。

  五、严格资金管理。各地要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要求,紧跟项目实施进度,加快专项资金使用。项目资金分两批下达,具体资金下达表附后。每个提质增效产业园安排市级资金50万元(2022年安排20万元,2023年安排30万元),每个产业园联合体安排市级资金100万元(2022年安排40万元,2023年安排60万元。申报的资金使用方案超过奖补资金的请于2023年1月15日前重新申报资金使用方案),瑞昌市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安排市级资金160万元,武宁县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安排市级资金100万元,今年年初认定的5个现代农业产业园每个安排市级资金20万元(2022年安排16万元,2023年安排4万元。资金使用方案于2023年1月15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科)。市级财政奖补资金必须用于农业产业发展相关建设,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不得列支管理费、不得用于支付人工工资,不得大量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各地可结合实际,采取直接补助、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探索创新资金使用方式,通过财政资金引导,有效带动地方政府加大投入,撬动更多的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
    六、强化项目实施。各县(市、区)园区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全面统筹协调推进园区各项建设任务落地,加强日常督促指导,定期调度园区建设进度,推进园区加快建设步伐,提升建设质量,确保项目建设在2023年6月前完成。项目完成后,各县(市、区)园区主管部门要对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并在2023年6月底前将验收结果行文报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科备案。

  七、实施动态管理。要强化对现代农业产业园运行情况的跟踪调度考核,实行“目标考核、动态管理、能进能退”的考核管理机制。市农业农村局将不定期对各地园区建设情况组织开展抽查,对抽查考核不合格的,将撤销“九江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称号。

   

  附件:1.第二批九江市现代农业产业园提质增效名单

  2.第一批九江市现代农业产业园联合体创建名单

  3.现代农业产业园资金安排表

   

   

   

                              2022年12月28日

  
附件1

  第二批现代农业产业园提质增效名单

  (共22个)

    

  彭泽县黄岭乡现代农业产业园、湖口县城山镇现代农业产业园、永修县云山集团现代农业产业园、柴桑区毛桥现代农业产业园、武宁县杨洲乡现代农业产业园、瑞昌市横港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庐山市海会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共青城市泽泉乡现代农业产业园、都昌县阳峰乡现代农业产业园、修水县西港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彭泽县东升镇现代农业产业园、柴桑区港口街镇现代农业产业园、湖口县舜德乡现代农业产业园、柴桑区新塘乡现代农业产业园、彭泽县芙蓉墩镇现代农业产业园、永修县滩溪镇现代农业产业园、都昌县南峰乡现代农业产业园、柴桑区岷山乡现代农业产业园、武宁县宋溪镇现代农业产业园、瑞昌市南阳乡现代农业产业园、彭泽县天红镇现代农业产业园、修水县渣津镇现代农业产业园。

   

   

   

   

   

  附件2

  第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联合体创建名单

  (共8个)

   

  永修县小龙虾现代农业产业园联合体(三角乡、立新乡、涂埠镇)

  湖口县中药材现代农业产业园联合体(武山镇、付垅乡、张青乡)

  瑞昌市油菜水产现代农业产业园联合体(码头镇、武蛟乡)

  德安县蛋鸡现代农业产业园联合体(聂桥镇、丰林镇)

  彭泽县稻渔产业现代农业产业园联合体(太泊湖开发区、浪溪镇)

  修水县茶叶产业现代农业产业园联合体(大椿乡、上杭乡、杭口镇)

  武宁县水果现代农业产业园联合体(澧溪镇、清江乡、石渡乡)

  都昌县茶叶现代农业产业园联合体(左里镇、苏山乡、鸣山乡、狮山乡)

   

   

  附件3

  现代农业产业园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县(市、区)

  总额

  2022年安排

  2023年安排

  备注

  1

  彭泽县

  300

  120

  180


  2

  湖口县

  200

  80

  120


  3

  永修县

  200

  80

  120


  4

  柴桑区

  200

  80

  120


  5

  武宁县

  320

  196

  124

  其中上汤乡20万元

  6

  瑞昌市

  380

  256

  124

  其中码头镇20万元

  7

  庐山市

  50

  20

  30


  8

  共青城市

  50

  20

  30


  9

  都昌县

  220

  96

  124

  其中大树乡20万元

  10

  修水县

  200

  80

  120


  11

  德安县

  120

  56

  64

  其中塘山乡20万元

  12

  濂溪区

  20

  16

  4

  其中莲花镇20万元

  合计

  2260

  1100

  1160


  


原文链接:http://nyncj.jiujiang.gov.cn/zwzx/tzwj/jbwj/202301/t20230103_58991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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