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梧州市农业机械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梧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梧州市农业机械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
(2022-2025年)
为贯彻落实《广西农业机械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推进我市农业机械化改革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四个新”总要求,围绕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1+1+4+3+N”目标任务体系,按照“乡村振兴、农业优先、农机先行”的总体思路,深入推进农业机械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强科研、促协调,通过农业机械化与农业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整体推进,加快推动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全面实现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农机装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农机具配置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机作业条件加快改善,农机社会化服务领域加快拓展,农机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0%以上,设施农业、林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果茶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取得明显进展。
三、主要措施
(一)补齐农业生产全面全程机械化短板
1.建设区域性水稻产业中心。鼓励各县(市、区)政府整合资金,积极支持和指导条件较好的水稻主产区实现全程机械化,建设集水稻育插秧、烘干、仓储、大米加工等功能在内的区域性水稻产业中心,藤县、岑溪市每年建成水稻产业中心1个以上,苍梧县、蒙山县、龙圩区争取建成1个以上水稻产业中心。将水稻产业中心的成套设施设备列入重点支持政策范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推进畜禽水产养殖机械化。争取将畜禽水产规模养殖设施设备列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推进种苗、养殖工艺等设施装备集成配套。聚焦规模养殖场,率先建成一批基本实现养殖全程机械化的规模化养殖场和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等)
3.推进林业机械化营林及采伐作业。在营林大户中大力推广机械化备耕种植、林木采运、施肥抚育、病虫害防治,逐步使用无人机开展林业调查、护林防火等。通过推动营林大户与林业机械设备研制单位进行伐区机械化试验试点合作,开展技术攻关,总结推广经验。(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等)
4.建设一批丘陵山区特色作物生产机械化创新示范基地。到2025年,建成14个以上的农机农艺深度融合的丘陵山区机械化创新示范基地,覆盖全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快推进农机服务组织转型升级
1.大力发展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落实专项建设扶持资金,鼓励市内外市场主体、返乡人员等筹办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至2025年力争建成7个机棚机库和区域性维修中心,鼓励农业企业、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机租赁和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自然资源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强农机技能培训。强化我市院校农机培训职能,鼓励农机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农机驾驶、维修、操作等技能培训,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机手。各县(市、区)至少有 1 个农机技能培训点。(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提升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能力。创新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体系,强化基层农业机械化推广机构能力建设,支持现代农业机械科技示范园建设。推动农业机械智慧化服务建设,加快农业机械管理和作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进农业机械化信息系统与农机装备产业、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等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构建左右相连、上下贯通的高效农业机械化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发展改革委〔大数据发展局〕、林业局等)
(三)统筹推进农业生产宜机化改造
1.大力推进宜机化改造。加快土地流转,促进规模化经营,鼓励各级政府要整合相关项目资金,集中开展农业生产宜机化改造。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农业特色示范园区等建设应将宜机化改造列入第一要素予以重点支持,实现农田小块变大块。完善机耕道路和农田灌溉排水渠系、输电线路、农机停放场(库、棚)等设施,为农机下田作业创造条件。每个县(市、区)每年整合安排宜机化改造项目不得少于3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抓紧制订相关标准规范。根据相关要求,制订丘陵山区土地宜机化改造、农业特色示范园区和区域性水稻产业中心建设、育种育苗、种植行距、中耕培土、农作物耕种管收作业等方面的标准规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市场监管局、市农科所等)
3.加大特色产业农机化技术示范力度。强化绿色发展理念,统筹发展规划,推进绿色生产,选择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果茶和农产品初加工、木材加工等特色产业,集成示范推广新技术新装备,重点支持精量播种、精准施药、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水肥一体化、节水灌溉、绿色烘干、畜禽自动饲喂与粪污资源化利用、水产养殖水质调控和尾水处理等绿色高效机械装备和技术推广应用,重点打造一批特色产业全程机械化示范试点。鼓励开展现代农机化示范性农场、智慧农场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林业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积极推进产教研融合创新
1.深化产教研融合创新。坚持农机科技自强,完善农机科技领域稳定支持机制。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企业争取自治区奖补。支持高端智能、丘陵山区农机装备等梧州市农业生产急需的农业机械和农机化技术研发攻关,吸引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梧州创办农机科技创新中心、工作站,对企业研发成果实施奖励。(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科技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机中心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强农机产业人才建设。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鼓励与国内外大型农机生产企业合作,培养农机人才。实施农机专业知识更新行动,到2025年完成全市各级农机部门和重点农机企业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系统轮训。(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机中心等)
(五)加强财政金融扶持
1.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资金对我市农机产业项目的支持。市本级财政根据六堡茶茶园建设政策以及各县(市、区)实际所需落实市本级六堡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重点支持六堡茶产业的装备建设。各县(市、区)可根据财力安排资金,重点支持水稻生产及六堡茶产业装备建设。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农机产业投入。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农机生产企业、科研教学单位、农机服务组织等广泛参与农机技术推广培训。(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强财政与金融联动,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力度,争取自治区各类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为我市农机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办、农业农村局等)
(六)持续推进农业机械技术创新
积极扶持我市农机制造业发展,引进农机装备制造企业来梧建立生产基地。引导和支持我市农机制造企业研发创新、技术改造,生产适宜农业需求和当地实际的新型农机装备,助力农业机械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机中心牵头的全市农业机械化改革发展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改革发展工作,围绕政策设计、资金、项目、重点工作的落实安排,加强谋划指导和绩效评价。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强化责任落实。市本级和各县(市、区)要把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改革发展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出台相关配套政策,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典型经验总结推广,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要素保障。市有关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要对农业机械化改革发展予以政策倾斜,在用地、审批、金融、科技等方面给予支持,促进人才、土地、资金、产业、信息等各类要素流动聚集。
梧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7月26日印发
文件下载:
梧农局发〔2022〕45号梧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梧州市农业机械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pdf
关联文件:
图片解读:《梧州市农业机械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
主要负责人解读:梧州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韦贤康解读《梧州市农业机械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
《梧州市农业机械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