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机关各有关科室、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南方五省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视频会议精神,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豇豆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2022年梧州市豇豆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梧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梧州市豇豆质量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和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有效解决我市豇豆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进一步提升我市豇豆质量安全水平,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前开展豇豆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行动有序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问题为导向,以“四个最严”为准则,以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和保护产业健康发展为目标,通过从生产端、监管端和执法端同时发力,围绕“八个一”开展豇豆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有针对性地解决豇豆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确保我市豇豆质量安全和产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一次豇豆质量安全应急监测
开展一次豇豆质量安全应急监测,全面精准地掌握辖区内豇豆质量安全状况,及时发现风险苗头,排查问题隐患。重点关注豇豆克百威、毒死蜱、水胺硫磷、氧乐果等禁限用农药和啶虫脒、氯氟氰菊酯等常规农药超标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质监科、种植业科,市农检中心,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二)组织一次豇豆种植基地巡查检查
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的豇豆种植基地开展一次巡查检查,重点检查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超范围或超剂量使用常规农药、不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等违法行为及生产者生产记录档案,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等,督促生产者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市执法支队,种植业科,植保站,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三)组织一期豇豆生产主体技术培训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一期豇豆生产技术培训,指导生产主体科学合理选药用药,严禁使用禁限用农药,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和用药档案规定;推广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科学用药等豇豆绿色防控技术。[责任单位:种植业科,市农技站、植保站,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四)召开一次豇豆质量安全专项会商会
强化监测结果应用,以问题为导向,召开一次豇豆质量安全专项会商会,认真分析辖区内豇豆产业质量安全状况,研判风险隐患,查找问题根源,研究对策,提升监管效能。[责任单位:质监科,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五)开展一次豇豆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办案
根据日常巡查检查监测、市场监管部门和群众反馈等渠道的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豇豆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尤其是国家和自治区例行监测中发现的豇豆不合格情况,要及时跟进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置并督促整改到位。对2022年以来国家、自治区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问题要认真核查,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落实与完善,严禁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责任单位:市执法支队,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六)组织一次禁用药专项执法检查
强化源头监管,组织一次禁用药专项执法检查,依法取缔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农药店,严厉打击走乡窜村贩卖假农药的违法行为,严查隐性添加禁用成分或其他成分的违法行为,加强限制使用农药的监管,严格落实定点经营、实名购买、购销台账溯源管理等制度。[责任单位:市执法支队,种植业科,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七)开展一次豇豆常规农药速测技术宣传培训
提高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的检测能力,开展一次豇豆常规农药速测技术宣传培训,加快推广胶体金快检技术的应用,加强对豇豆常规农药的快速检测,及时发现并排查豇豆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升豇豆质量安全精准监管能力。[责任单位:市农检中心,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八)制定一份豇豆质量安全治理责任清单
生产部门要掌握辖区内豇豆种植面积、产量、上市时间等基础信息,持续加强对生产主体的技术指导,大力推广绿色健康生态种植模式,督促生产主体落实《豇豆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检测单位要继续扎实开展检验检测,确保抽检样品检测及时、数据精准,做好监测数据的统计分析并提出意见建议。监管部门要持续做好统筹协调,开展豇豆风险监测及专项监测,推动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组织不合格样品的核查处置及豇豆质量安全情况调度上报。执法部门要加强监督抽查和案件查办力度,对风险监测不合格样品要及时跟进开展监督抽查,对豇豆等高风险重点品种开展专项监督抽查,对国家、自治区及各级开展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样品进行核查处置,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有效掌握辖区内豇豆质量安全状况,严把豇豆质量安全关。[责任单位:质监科、种植业科,市执法支队、农检中心、农技站、植保站,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支持,把专项整治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保证专项整治行动按时按质顺利完成。
(二)及时报送信息。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于2023年1月9日前将豇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发送至我局质监科电子邮箱:wznyzjk@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局质监科联系。联系人:莫伟强,联系电话:0774-3859968。
梧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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