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柳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5月13日印发了《2022年柳州市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实施方案》。现将方案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发〔2020〕7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农产发〔2020〕4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的通知》(农经发〔2022〕1号)和《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柳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柳农政发〔2022〕13号)等系列文件精神,为积极提升龙头企业引领作用,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有效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涉农民营企业发展,完成2022年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目标,结合实际,制定《2022年柳州市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
新增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5家以上,培养农业企业家15人以上;新增自治区级示范社9家,示范家庭农场6家;新增市级示范社24家,示范家庭农场16家以上;完成注册登记家庭农场877家;培养农业农村经营人才50人以上。在每个乡村振兴改革集成试点村、镇培育1个以上自治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内容共分四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实施方案的总纲领,确保工作不偏离总体目标。
第二部分是目标任务。确定全年整体目标和所需要完成的主要任务。
第三部分是工作内容。强调在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的框架下,为实现目标任务要求需要完成的具体工作。把工作分5个小点进行陈述。第一点从自治区级及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和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分别作了要求。第二点从自治区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及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分别作了要求。第三点从主体融合和延长农业产业链角度作了要求。第四点从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的角度作了要求。第五点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角度作了要求。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强调为有效完成实施方案工作内容所需要的保障手段。分别从组织领导、落实方式和绩效考核三方面作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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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农政发〔2022〕20号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柳州市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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