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制定《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市通过划定畜禽禁养区,持续推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实,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在日常检查和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下沉县区检查时,发现存在禁养区养殖清理不彻底、存在反弹,长效监管机制落实不到位,非禁养区畜禽养殖场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资源化利用程度不高等现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迫在眉睫,刻不容缓。通过制定实施《工作方案》,进一步做好我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整改工作,协同推进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保住惠州的绿水青山。
二、《工作方案》依据哪些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制?
1、《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
2、省农业农村厅、环保厅《关于印发〈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广东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整改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735号);
3、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初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市委办发电〔2017〕7号)。
三、《工作方案》提出我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整改时限和目标是什么?
《工作方案》提出的整改时限是立行立改,长期推进。
整改目标是:2018年7月30日前对禁养区清理不彻底、养殖反弹和非禁养区无环保设施的畜禽养殖场进行全面清拆、按时完成重点区域和新调整纳入禁养区的畜禽养殖场清理任务。2018年8月31日前,仲恺区365家养鸽户清理完毕;2018年9月30日前,博罗县沙河流域新纳入禁养区范围的畜禽养殖场清理完毕;2018年10月底前,惠城区新纳入禁养区范围的畜禽养殖场清理完毕和2019年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到2020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四、我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重点整治区域是哪里?
根据2018年惠州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深入推进,市政府决定对东江流域、西枝江流域、增江流域、淡水河流域、潼湖流域、沙河流域、公庄河流域进行重点整治。
五、结合我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实际,《工作方案》提出了哪几方面的整改措施?
《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整改工作提出了全面核查核实,造册登记、明确职责、联合整治、完善督查和责任包干制度、建立动物卫生风险管理系统、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严格控制生猪养殖量、建立政策挂钩机制和强化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的措施。
相关政策法规:惠州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关于修改惠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整改工作方案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