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补贴标准
根据机具种类和分档实行定额补贴。
三、办理流程
1.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购机具,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2.补贴申请:
(1)申请材料:
个人购机者: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机发票、本人“一卡通”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组织购机者: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购机发票、与组织名称一致的银行账号原件及复印件。
安装类农业设备需提供竣工确认书。
代办需要提交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需提供的材料以县级办理规定为准。
(2)申请地点: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受理窗口。
3.核验公示:购机资料审核通过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机具核验、购机公示。
4.资金兑付: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批量整理资金发放明细表报县级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购机者银行账户。
四、各县(区)补贴政策咨询电话
惠城区 7829617
惠阳区 3361960
惠东县 8806711
博罗县 6222985
龙门县 7880225
仲恺高新区 3278567
相关政策法规: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惠州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财政厅2021-2023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