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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1年预算公开

来源:荆门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2-12-25 作者:佚名

  目 录

  1、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2、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3、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4、2021年部门预算表

  5、名词解释

  6、2021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承担渔政监督、畜牧屠宰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生产经营质量监管、农机安全监督、农村能源监督以及兽药、农药、肥料、饲料、饲料添加剂,植物检疫、农业生产环境等方面的行政执法监管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投入、农业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渔事等纠纷调解,协调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案件查处;水稻、玉米、小麦、油菜、棉花五大主要作物新品种引种试验示范,筛选优良品种,实施杂交种子品种纯度DNA分子检测以及正季种植鉴定,服务我市现代农业发展。

  (二)内设机构

  荆门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监督科、人事科、渔政科、畜牧兽医科、种植业科、农机安全科、动物卫生监督科、机构级别相当于正科级。

  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科研工作的总体目标是:1、开展春秋季种子市场专项治理行动。在3-5月春耕、9-10月秋种的供种期,结合种子“双打”工作,重点查处侵犯品种权、制售假劣种子、未审先推、违法调运未检疫种子、标签标识不规范、未按规定制作和保存种子档案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2、开展农资打假春季行动、夏季“百日”行动、秋冬季行动。3、开展兽药执法行动。4、强化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执法。5、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6、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7、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8、强化屠宰监督执法。9、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专项执法行动。10、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11、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12、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农机安全系列执法行动。

  三、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 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21年,市财政批复荆门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部门预算总收入为1947.4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797.44万元,占总收入的92.29%; 非税专户收入拨款80万元,占总收入的4.11%,上级转移支付收入拨款70万元,占总收入的3.60%。

  2. 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市财政批复荆门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部门预算总支出为1947.44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为基本支出预算1627.74万元(经费拨款支出1620.42万元,非税收入拨款支出 7.3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19.7万元(经费拨款支出155万元,非税收入拨款支出14.7万元,专户收入安排的拨款支出8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拨款支出7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分类: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14.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0.21万元;其他城市生活救助2.6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9万元;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4.87万元;事业运行(农业)1196.24万元;执法监管65万元; 其他农业支出98.94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140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21.42万元。

  3. 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1年,市财政批复荆门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预算收支总额1947.44万元,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总额1307.71万元增加了639.29万元,增加了48.89%。其中: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收支1627.74万元,比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收支1112.71万元增加了515.0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支出收支预算增加483.98万元;二是日常公用经费收支预算增加31.05万元;2021年项目收支预算319.7万元,比2020年项目收支预算195万元增加124.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非税专户收入增加1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项目增加70万元,非税收入减少25.3万元,财政拨款项目增加70万。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 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市财政批复荆门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16.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

  2.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1年三公经费增减无变化。

  (1)无因公出国出境经费支出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16.5万

  (3)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与2020年的5万元无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荆门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机关运行经费114.6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办公、印刷、水电、差旅、维修、业务用车运行、工会、工作餐补助、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1.2022年,荆门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230.70万元。

  2.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149.05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81.6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末,荆门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固定资产原值514.99万元,累计折旧313.4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01.59万元。无形资产原价0.70万元,累计摊销0.70万元,无形资产净值0万元。房屋及建筑面积2441.55平方米,车辆5辆。(备注:以2021年度部门资产系统填报)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市级财政安排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专项资金155万元,主要用执法监管与行政服务及禁捕退捕工作。根据市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我支队编制了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项目资金和绩效目标管理,力争圆满实现财政批复的各项绩效评价目标。

  四、2021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五、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同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等。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反映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5.节能环保: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6.农林水事务: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1.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2.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除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该科目下设款级科目与“基本建设支出”类下设款级科目相同,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其他资本性支出。

  13.“三公”经费: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2021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2021年,荆门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无使用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荆门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1预算公开表格.xls


原文链接:http://nyncj.jingmen.gov.cn/art/2022/3/16/art_11875_8700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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