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
九江市农业农村局
九农字〔2021〕37号
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
冬种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农业农村水利)局,经开区、八里湖新区社发局,庐山西海农林水务局:
经研究同意,现将《2021年全市冬种生产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9月6日
(主动公开)
2021年全市冬种生产工作意见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三农”重点工作向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之年。做好今年的秋冬种工作,对于确保今年秋熟粮食丰收到手,夯实明年农业生产基础,促进现代绿色农业健康发展,实现农民增收都具有特殊意义。根据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的指导意见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现就我市2021年冬种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计划目标
(一)产能目标。冬种面积稳定在310万亩以上,冬种覆盖率达90%以上。其中:油菜190万亩,总产24万吨;绿肥31.95万亩,秋冬蔬菜28.62万亩,马铃薯、大小麦、蚕豌豆等春粮面积30.6万亩,饲料及饲草作物11.5万亩,其它冬作物17.33万亩。各县(市、区)2021年冬种工作指导性计划见附件。
(二)效益目标。以九江市油菜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和稻油轮作试点项目为依托,发展双低油菜订单面积40万亩以上,订单收购价格高出同期市场价格5%以上,生产效益同比提升10%。因地制宜围绕油菜花季开展相关节庆和休闲观光活动,促进油菜产业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品牌目标。以粮油产业链为总抓手,整合油菜奖励资金,引进低温冷榨等先进加工生产设备,每个油料生产大县培育1-2个新型油菜加工企业,逐步形成东、中、西部油菜产业集群,共同打造九江菜籽油区域公用品牌。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优势发展油菜产业。以适度规模经营为抓手,以全程机械化为重点,以社会化服务为支撑,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提高效益为目标,突出九江油菜种植面积优势。在种植面积、单产水平上,稳定东部油菜产区面积、挖掘西部油菜产区潜力,实现再突破,力争全市油菜总种植面积达到190万亩,总产达到24万吨;在种植布局上,要在扩面的同时将长江最美岸线纳入打造范围,重点在湖口县、柴桑区、彭泽县、瑞昌市等地打造一条可视度高的长江岸线油菜示范带,在永修县、庐山市、德安县等地打造一条可视度高的高速沿线油菜示范带;在种植模式上,要着力发展菜油、菜肥、菜饲和旅游观光油菜等多功能利用模式;在产业发展理念上,要以绿色发展为引领,转型增效为目标,推进三产融合,开展“九江菜籽油”区域公用品牌创建,逐步形成东、中、西部油菜产业集群。
(二)因势利导调优冬种结构。一是调增春粮作物面积。重点抓好机械化水平高的种植大户,引进适宜品种,发展马铃薯、冬小麦、蚕豌豆等春粮面积30.6万亩。二是稳定绿肥生产。引导农民绿肥替代化肥施用,以实现化肥减量增效,提升耕地质量,促进耕地资源永续利用,发展绿肥面积31.95万亩。三是增加饲料、饲草作物面积。结合草地畜牧业发展工程,创新开展“以饲增粮”行动,以饲用为主要用途,因地制宜引导养殖户利用已收割的中稻田或空闲旱地,种植饲料、饲草等作物,确保面积达到11.5万亩以上。四是加大蔬菜产业发展力度。落实设施蔬菜发展任务,及时调度各县任务完成情况,全面排查当前工作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保障任务建设质量和进度,确保年底按质按量完成省里下达的2.8万亩设施蔬菜任务。
(三)集成技术做好示范推广。坚持良种良法配套,强化农业科技支撑,主攻单产,充分挖掘增产潜力,注重绿色高效。为克服因发展优质稻和粳稻造成的茬口矛盾,今年重点推广油菜毯壮苗机械移栽技术,市里对购买油菜移栽机的经营主体实行90%的补贴。同时,加快推广“双低高油”油菜优质良种,狠抓油菜适墒播种、硼肥施用、菌核病防治等关键技术落实;抓好油菜精量直播、生产线育秧、毯状苗机械移栽等生产技术示范;适时组织技术人员、新型经营主体到示范点学习观摩,扩大示范效果。推广一批稻油、油豆、稻薯等轮作模式,做到用地养地相结合,确保耕地可持续利用。重点抓好彭泽县油菜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点,都昌、瑞昌、永修、湖口、修水、武宁、庐山、德安、柴桑、庐山西海、共青城等11个稻油轮作示范点。
(四)三产融合强化品牌创建。以菜籽油品牌建设为重点,加大菜籽油安全、健康、营养等特点宣传力度,让消费者重新认识了解双低菜籽油的新功能、新优势,积极打造菜籽油全新品牌形象。支持和鼓励各县创建菜籽油品牌,并进行“三品一标”认证,通过地理标志打造九江菜籽油区域公用品牌。整合油菜奖励资金,引进低温冷榨等先进加工生产设备,提高菜籽油的质量和档次,实现加工增值。结合旅游观光风景区的发展,打造一批冬季农业休闲观光带,让冬季田园更鲜亮。
(五)模式引领培育经营主体。充分利用稻油轮作试点、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奖励等扶持项目,加快冬季农业体制机制创新,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季节性的适度规模经营。重点发展一批规模化经营的冬季农业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季节性规模化生产、冬季农业联户经营等生产经营模式。大力支持“企业+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扶持各种形式的产销街接活动,大力发展订单生产。加强模式引领,从产业对接、技术培训等方面,加强培育一批新型经营主体,让新型经营主体率先发展、率先获益,示范带动冬种产业发展。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提高新形势下冬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冬种工作作为提升农业供给体系质量、促进农民增收、降低灾害损失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行政推动力度,出台扶持政策措施,不断增强冬种农业产业经济发展活力。进一步创新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更加注重运用政策激励、市场引导、项目推动等措施,不断提升冬种农业生产的指导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强化服务指导。做好种子、化肥、农药等冬种生产物资的调运和储备,保障市场供应。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冬季农资市场监管,维护农民利益。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深入基层开展技术培训、现场咨询等服务活动,提高技术到位率。切实指导好冬季农机具检修,做好冬种农机具调度,大力推广油菜机械开沟、免耕直播、毯状苗机械移栽、机械收获等全程机械化技术,着力解决油菜生产劳动强度大、费工费时等问题,促进油菜生产省工节本和增产增效。
(三)强化政策落实。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产油大县奖励等强农惠农政策,认真组织实施油菜绿色高质高效创建行动、稻油轮作试点等项目建设,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确保给农民的实惠不减少、项目资金的使用不走样。积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争取地方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对冬季农业生产的扶持力度。
(四)强化督查考核。加大冬种农业督查考核力度,科学制定督查考核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制度,重点抓好日常工作的动态督导检查,确保冬种农业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在关键农时季节,或重大政策、项目落实的关键时期,及时组织开展工作督导、实地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推动各项措施落实。
(五)科学防灾减灾。要加强灾情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冬种天气变化,加强冬季农作物病虫害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大力推广江西微农微信服务平台,不断提高防灾减灾服务水平。加强农情调度,及时上报灾情,全力保障冬种农业生产稳定。
附件:九江市2021年冬种生产指导性计划
附件
九江市2021年冬种生产指导性计划
单位:万亩、万吨
县(市、区) | 冬种 总面积 | 油菜 | 绿肥面积 | 春粮面积 | 秋冬蔬菜面积 | 青饲料及饲草面积 | 其它冬作物面积 | |
面积 | 总产 | |||||||
濂溪区 | 4.60 | 2.50 | 0.31 | 0.10 | 1.20 | 0.50 | 0.10 | 0.20 |
柴桑区 | 28.24 | 13.00 | 1.65 | 2.00 | 7.50 | 3.89 | 0.75 | 1.10 |
武宁县 | 30.10 | 15.00 | 1.90 | 5.00 | 5.00 | 2.80 | 1.20 | 1.10 |
修水县 | 31.47 | 15.00 | 1.90 | 5.00 | 1.90 | 3.87 | 2.50 | 3.20 |
永修县 | 29.68 | 20.00 | 2.50 | 2.00 | 0.70 | 4.18 | 1.00 | 1.80 |
德安县 | 11.70 | 7.00 | 0.88 | 2.00 | 1.00 | 0.80 | 0.30 | 0.60 |
庐山市 | 12.70 | 7.00 | 0.88 | 2.00 | 1.60 | 0.90 | 0.60 | 0.60 |
都昌县 | 54.70 | 35.50 | 4.50 | 7.00 | 2.20 | 4.00 | 2.80 | 3.20 |
湖口县 | 24.90 | 20.00 | 2.53 | 1.50 | 0.40 | 1.80 | 0.50 | 0.70 |
彭泽县 | 44.76 | 32.00 | 4.10 | 3.00 | 5.90 | 2.46 | 0.40 | 1.00 |
瑞昌市 | 32.32 | 20.00 | 2.50 | 2.00 | 3.00 | 3.12 | 1.20 | 3.00 |
共青城市 | 3.90 | 2.50 | 0.30 | 0.20 | 0.10 | 0.30 | 0.10 | 0.70 |
九江开发区 | 0.29 | 0.20 | 0.02 | 0.00 | 0.02 | 0.00 | 0.00 | 0.07 |
庐山西海 | 0.54 | 0.20 | 0.02 | 0.15 | 0.08 | 0.00 | 0.05 | 0.06 |
八里湖新区 | 0.10 | 0.10 | 0.0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全市合计 | 310.00 | 190.00 | 24.00 | 31.95 | 30.60 | 28.62 | 11.50 | 17.33 |
2021年9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