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九农局办字〔2022〕9号
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
全省省级现代农业专项资金支持推进农产品
品牌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县(市、区):
按照《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省级现代农业专项资金支持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深入实施“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战略,推动“赣鄱正品”认证品牌体系建设,加快全省农产品品牌建设步伐,2022年省农业农村厅整合财政专项补助资金2000万元,重点支持“赣鄱正品”第二批认证品牌开展各项建设。分配我市补助资金16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江西省省级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赣财农〔2017〕21号)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将项目实施有关事项通知下。
支持对象
2021年第二批“赣鄱正品”认证品牌。(具体名单见附件1)
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主体可自主从以下五个方面选择具体建设内容。
1.品牌包装。按《“赣鄱正品”品牌形象手册》要求,统一授权品牌的包装设计、包装印刷;
2.品牌宣传。建设品牌发展展厅,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推广,参与“赣鄱正品”产业联盟活动;
3.产品检测。开展产品质量检测,并出具具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资质机构提供的有关报告;
4.品牌基地数字化打造。开展原产地认定、品牌授权产品的农事操作管理及品牌基地环境监测物联网设备应用;
5.赣鄱正品防伪溯源标签。使用统一设计的“赣鄱正品”防伪溯源标签,防伪标签须具备防复制、防转移等功能。
三、补助原则
2022年省级农产品品牌建设专项资金2000万元,“赣鄱正品”第二批100个认证品牌主体,每个认证品牌主体补贴20万元。采取先建后补、规定上限的方式,单个主体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建设资金的30%,补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
四、组织程序
1.制定实施方案。项目实行省级统筹、设区市负总责、县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赣鄱正品”品牌主体围绕建设内容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详见附件2),对项目实施主体严格把关,并对项目真实性负责。公示无异议后,商本级财政同意,联合行文后请于3月20日前将项目上报设区市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
2.审核批复备案。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对县级推荐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进行实地核查,公示无异议后,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于3月31日前批复实施,并将批复文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汇总表一并行文报省厅备案。原则上备案后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不得再变更,确需变更的,按照“谁批复、谁变更”的原则,由项目所在设区市按程序变更,并将设区市变更批复文件及实施方案报省厅备案。
3.组织验收。对本地已完成项目,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对照报备的项目实施方案具体建设内容,及时牵头组织项目初验工作,验收通过后报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终验。终验通过后按程序拨付项目资金给项目实施主体,资金拨付截止时间为今年12月31日。省厅将视情况组织抽查抽验。
五、相关要求
围绕“强品牌、扩产业、提质量、占市场”目标,各地要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持续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发展,提升全省农业品牌实力。同时,加强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部门以各种方式截留、挪用、虚报冒领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廉洁使用,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1.2021年“赣鄱正品”第二批九江市认证品牌企业名单
2.2022年省级现代农业专项资金支持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2022年2月28日
附件1
2021年“赣鄱正品”第二批九江市认证品牌企业名单
县(市、区) | 品牌名称 | 企业名称 |
瑞昌市 | 天兴 | 九江天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彭泽县 | 旺宏兴 | 九江市彭泽县宏兴油脂有限公司 |
彭泽县 | 画眉龙 | 江西群鹿实业有限公司 |
德安县 | 秀姜坊 | 九江鸿立食品有限公司 |
共青城市 | 皖赣王后 | 江西省皖赣鄱阳湖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庐山市 | 庐星绿地 | 庐山市绿游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庐山市 | 山茶果 | 江西神州通油茶投资有限公司 |
柴桑区 | 礼涞 | 九江礼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附件2
2022年江西省省级现代农业专项资金
支持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项目
实
施
方
案
实施主体(公章):
2022年*月*日
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一、基本情况
包括品牌主体和特优区成立时间、主营业务、主营产品的主销地范围、市场占有率、销售收入、发展前景预测、带农增收等方面的情况。字数1000左右,涉及数据截至2021年底。
二、项目实施的总体要求
1.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2.项目实施内容。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估算
1.项目建设内容。要明确项目主体,细分建设内容、特优区建设可根据国家规划开展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工基地、仓储物流基地、科技支撑体系、品牌建设与市场营销体系(包括建设具备品牌展示功能区域)、质量控制体系等建设。
2.项目投资估算。根据项目实施要求,确定政策性资金安排的基本原则。同时,细化投资估算,资金测算依据,资金来源(包括上级补助、本级安排、企业自筹)等。
四、工作进度安排。项目实施整体计划,每个子项目计划。
五、预期效益分析。主要项目实施,预计产生的效益,包括经济、社会、生态等效益。
六、相关附件材料
1.项目实施主体的营业执照、两年来的财务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
2.项目实施主体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签订的项目实施意向书、自筹资金承诺书等材料。
3.项目实施主体荣获相关的荣誉证。
4.项目实施主体产品检测的报告。
5.项目实施主体品牌包装、宣传、赣鄱正品防伪溯源标签图片。
抄送:九江市财政局
2022年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