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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农字〔2022〕16号 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九江市2022年粮食流通领域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九江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2-12-25 作者:佚名

  

  九江市农业农村局

  

  

  九农字〔2022〕16号

  

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九江市2022年粮食流通领域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农业农村水利)局,市粮食安全保障中心、市储备粮油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江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21年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赣粮规〔2022〕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九江市2022年粮食流通领域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2022年3月24日

  九江市2022年粮食流通领域项目建设

  实施方案

  根据《江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21年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赣粮规〔2022〕3号)和《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粮食流通领域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九农字〔2022〕6号)部署要求,全市2022年粮食流通领域项目申报工作已完成,我局会同市财政部门共确定支持项目45个,涉及2021年省财政专项资金4694万元。为进一步做好项目建设相关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做好粮食市场和流通的文章重要指示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扎实推进项目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全市粮食应急保供能力、提高全市粮食仓储设施质量水平,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有效供给,为构建九江高层次、高质量、高效率、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夯实产业基础。

  二、建设任务

  全市2022年粮食流通领域项目涵盖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提升、粮食绿色仓储提升、粮食质量追溯提升、粮食机械装备提升、粮食节约减损健康消费提升等5个子项:

  (一)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提升涉及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项目24个,省财政专项资金277.2万元。重点支持粮食应急保障企业配置满足成品粮油应急配送业务需要的厢式密闭运货车辆、成品粮油货架、托盘等设施设备,以及必要的发电机组、装卸搬运车辆等生产辅助设施设备;支持粮食应急加工企业收购加工原粮,扩大市场供应。

  对符合支持内容的设备购置支持金额不超过2022年度内购置款(以发票为准)的20%;对2021年度收购原粮贷款给予贷款贴息,支持金额不超过当年银行贷款利息(以贷款合同及利息支付凭证为准)的30%。单个企业本项目两项支持内容年度内累计补贴资金不超过50万元。(附件1)

  (二)粮食绿色仓储提升涉及“四化”粮库仓储设施建设项目1个,地方储备粮承储库点仓储设施改造提升项目10个,省财政专项资金4010.3万元。重点支持纳入2021年全省“四化”粮库仓储设施建设“一年执行项目库”的项目建设;支持各县(市、区)和市区承担政策粮食储备任务的中心库点(原则上单个库区仓容不低于2.5万吨,仓房建设时间为1998年及以后,堆粮线高度不低于5米),进行防水防潮等仓房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配备完善多参数粮情监测、库区安防、仓内视频监控及粮食接发作业设备设施,相关建设内容必须与本地“四化”粮库建设规划内容相结合。

  对“四化”粮库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90%;对地方储备粮承储库点仓储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支持金额根据项目实施单位申报省财政专项资金需求全额补助,最高不超过600万。(附件2)

  (三)粮食质量追溯提升涉及市县粮食质量内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5个,省财政专项资金244万元。重点支持各县(市、区)承担政策粮食储备任务的中心库点购置满足主要粮食质量指标、品质指标、主要安全指标和域内必检指标等项目检验检测所需的仪器设备,提升县(市、区)域内粮食质量内部检验检测能力。

  每个县级粮食质量内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附件3)

  (四)粮食机械装备提升涉及粮油机械装备提升项目2个,省财政专项资金36万元。重点支持年加工产值1亿元以上入统(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粮油加工企业;产品获得过“中国好粮油”或“江西好粮油”称号的企业采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核心技术的粮油机械成套设备等。

  支持金额不超过2021年度企业采购符合支持内容的设备购置费用,(以2021年1月1日以后的正式发票为准)的10%,且每家企业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20万元。(附件4)

  (五)粮食节约减损健康消费提升涉及粮油加工节粮减损技术改造项目3个,省财政专项资金126.5万元。重点支持年加工产值1亿元以上入统(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粮油加工企业使用低温升、高效柔性等碾米设备;支持使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效成套油脂加工设备,对油脂加工生产线开展技术改造;支持改进制油工艺,提高杂粕质量。

  支持金额不超过企业2021年度(以2021年1月1日以后的正式发票为准)实际完成技术改造投资额的30%,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附件5)

  三、项目实施时间

  所有项目应于2022年4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工作,2022年11月底前竣工验收,2022年12月20日前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四、项目组织实施

  (一)责任分工。市农业农村局对全市项目建设、验收和使用等进行指导和监督,加强对项目建设的技术指导,将2022年粮食流通领域项目建设成效纳入本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

  项目建设单位为项目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对本辖区本单位内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组织好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要监督项目建设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实施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项目监理制等有关制度规定,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

  (二)实施程序。项目主体须按照项目申报方案和建设实施方案执行,及时组织项目实施,不得随意调整建设内容和资金安排,不允许改变项目用途。

  项目建成后及时组织验收,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成立项目验收工作组,对本辖区本单位内项目开展验收工作。在项目建设前、建设中和建成后应拍照存档,各类资料台账应做到规范化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工作,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衔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确保本年度建设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规范资金使用。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对项目实施主体的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严禁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不得用于支持重点支持内容以外的项目建设,不得用于人员经费、楼堂管所建设、装修开支以及其他违反规定的支出。

  (三)抓好项目建设。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要对照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要求,指导、监督项目实施主体把握项目建设进度及时间节点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如期完工。市局将于每月5日前调度上月项目建设进度信息,每季度结合具体项目建设情况开展实地督导,对项目推进不力的单位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在本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中扣分。

  (四)突出绩效导向。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负责组织本辖区本单位内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开展绩效自评价工作。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对于因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或虚报项目导致专项资金被收回的县(市、区)及单位,原则上取消下一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五)做好资料报送。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于2022年12月25日前将项目验收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报市局备案。

  各重点支持方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提升

  牵头科室:粮食调控科

  联系人:方佼佼,0792-8584943

  电子邮件地址:jjlstkk.163.com

  2.粮食绿色仓储提升、粮食质量追溯提升、粮食机械装备提升、粮食节约减损健康消费提升

  牵头科室:粮食行业指导科

  联系人:张淳,0792-8562793

  电子邮件地址:cangcu-8888@163.com

  

  附件:1.2022年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项目任务清单

       2.2022年“四化”粮库仓储设施建设及地方储备

  粮承储库点仓储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任务清单

        3.2022年市县粮食质量内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任务清单

        4.2022年粮油机械装备提升项目任务清单

        5.2022年粮油加工节粮减损技术改造项目任务清单

  

  

  

  

  

  

  

  

  

  抄送:九江市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4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nyncj.jiujiang.gov.cn/zwzx/tzwj/jwj/202207/t20220728_56870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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