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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农字〔2022〕24号 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九江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2-12-25 作者:佚名

  

  九江市农业农村局

  

  

  九农字〔2022〕24号

  

  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农业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

  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农业农村水利)局,局机关各部门、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2022年4月27日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

  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

  攻坚战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九发〔2022〕6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围绕“美丽江西”建设重大战略部署,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优化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市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管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显著提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9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3%以上。水产养殖污染得到有效管控,水生生物保护机制不断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乡镇覆盖面达到6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0%,污水治理管控全覆盖,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12个县(市、区)全面建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万村码上通”5G+长效管护平台,实现“全市一张网、县县全覆盖”要求,全面推进乡村环境由“一时美”向“持久美”转变。

  三、主要措施

  (一)开展农药化肥减量行动

  1.推进农药减量增效。继续组织实施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大力开展绿色防控技术集成示范,大力推进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大力推广高效低风险农药、精准高效施药、轮换用药等科学用药技术,大力推广自走式喷杆喷雾机、植保无人机等高效植保施药机械。在粮食主产区和果菜茶优势区,建立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区,打造一批全程绿色防控示范样板,辐射带动大面积农药减量增效。

  2.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进一步做好取土化验、田间试验的基础性上,稳步提高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积极推广秸秆还田,因地制宜开展绿肥种植利用,鼓励引导农民多方面利用有机肥替代化肥。不断提升耕地质量水平。大力开展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作,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示范。加快技术集成创新,不断探索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创建,辐射带动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大规模推广应用。

  (二)推进养殖业污染源头减量

  3.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打造标准化示范龙头企业。定期开展规模养殖场设施装备配套情况检查,完善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配套设施,提升全过程标准化生产水平。持续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打造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部、省级试点企业,指导养殖场户建立科学合理的用药制度,做到规范科学用药。稳步推进畜禽养殖场生物安全改造,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完善病死畜禽收集、转运和处理的运行机制。

  4.推进水产养殖清洁生产。启动全市绿色高标准池塘改造行动。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全面取缔禁养区河湖水库非法“三网”养殖。禁止河湖水库投肥养殖,专项整治湖泊水库投肥养殖行为。结合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积极推广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工厂化循环水、稻渔综合种养、鱼菜共生等特色、高效、健康水产养殖方式。开展省、部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工作,加强养殖尾水治理及资源化利用试点建设。

  (三)推进农村生活污染防治

  5.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坚持“政府主体、农户参与、因村制宜、梯次推进”的原则,结合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优先采取“设计、采购、施工”为一体的EPC模式或以县域为单位的污水处理PPP项目,分类推进长江、鄱阳湖、庐山西海、修河等重点水域周边村庄和美丽宜居示范村以及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动乡镇政府驻地和美丽宜居乡村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建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

  6.提升农村“厕所革命”质量。根据村庄实际和农民群众意愿,积极开展旱厕清零行动,推广柴桑区农村户厕“三格式+小人工湿地”的经验做法,分类有序推进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持续抓好农村问题户厕摸排整改工作,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改厕台账、分类管理、动态销号。加快乡村公厕规划布局和建设,落实公共厕所管护,强化日常卫生保洁。

  7.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能力。完善健全“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处理”城乡环卫一体处理体系,加强对第三方治理企业的监管考核机制,推动垃圾焚烧发电厂消纳处理能力,加快提升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向自然村组延伸。加快推动“阳光房堆肥、机械制肥、沼气沤肥”农村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构建覆盖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回收利用及有毒有害垃圾处置的治理体系。

  (四)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

  8.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畜禽粪污就地就近肥料化利用,鼓励采用低成本、低排放、易操作的粪污处理工艺。对于委托第三方集中处理利用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制定管理办法,完善运行机制,确保畜禽粪污全量及时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探索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体系和机制。

  9.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扎实推进湖口秸秆重点县建设,加快构建秸秆收储模式,健全秸秆收储运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网络。坚持以秸秆利用基料化、饲料化、肥料化为主,因地制宜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有机肥还田和异地覆盖还田,集成推广收割机低茬收割、机械旋耕灭茬深埋、秸秆田间腐熟等还田技术,做好秸秆还田效果监测。

  10.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推进瑞昌市、濂溪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试点示范,每县重点在1-2乡镇开展农膜回收试点示范,建立完善农膜使用者、回收网点、回收企业共同参与的回收利用机制,开展农膜回收台账建设。在现代农业示范产业园推广可降解地膜,加强一膜多用、行间覆盖、适时揭膜等技术,加厚地膜、全生物可降解地膜等产品的示范推广。在瑞昌市、柴桑区开展农田残留地膜监测,并进行效果监测评估。

  (五)强化生态安全保护屏障

  11.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采取分类管理,对于优先保护类耕地,采取预防为主,加强监测。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采取土壤调酸、土壤纯化、优化施肥、水分调控等技术措施,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建设,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跟踪机制。强化严格管控类耕地管理,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方式,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

  12.加强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快渔政执法能力建设项目实施,严厉查处“四非一违”(非法渔具、非法捕捞、非法渔获物、非法利用水野动物和违规涉水工程)和违规垂钓行为。巩固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成果,加强重要水域、关键时期、重点渔船渔民的监督管理,完善联防联控长效管护机制,提升执法监管能力。规范增殖放流行为,科学开展增殖放流工作。开展水生生物资源调查,建立健全流域性水生生物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加强长江江豚的保护,落实保护措施,完善江豚信息报送网络。推进保护区勘误和调整工作,完善保护区“四牌一标一册一制度”和监控等设施建设,加强涉渔工程的环评和论证,推动渔业生态修复。

  13.做好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开展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摸清我市的农业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数量、分布情况等。在农田、果园、渔业水域,开展面上调查和修水县、湖口县、武宁县重点调查。做好三类农业外来入侵物种的重点调查点位的技术培训、现场踏查、样方调查、标本采集、报告编制等普查工作。加强外来入侵物种治理,落实属地防控责任,强化综合治理,稳妥开展集中灭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管,责任部门负责落实,层层压实责任,协同推进攻坚战。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完善相关考核措施,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二)推进问题整改。持续推动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审计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等涉农领域各类突出问题整改。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进行调度,按要求序时确保问题整改落到实处。聚焦重点疑难复杂问题,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合力攻坚,坚决防止整改浮于表面,流于形式。

  (三)强化要素支撑。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等政策的引导效应,推行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加大污染治理市场主体培育,畅通多元资本投入机制。注重发挥高校院所、科研平台等作用,整合人财物等要素,加大污染防治关键技术科研攻关、成果转化和集成应用力度。开展技术培训、现场观摩、专家巡回指导,提升全市污染防治技术水平。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及时总结好的工作做法和成熟可复制的技术模式,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广泛宣传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不断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以共识促共建。及时向社会反馈问题整改进展及成效,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积极引导各方参与农业农村污染监管治理,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2022年全市农药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

  2.2022年全市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

  3.2022年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4.2022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5.2022年全市推进水产养殖清洁生产的实施方案

  6.2022年全市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方案

  7.2022年全市受污染耕地防治农业生态环境监测

  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1

  2022年全市农药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经济责任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要求,推动我市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深入开展,促进全市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农药和化肥减量增效2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2〕20号)、《九江市鄱阳湖周边地区提前一年完成农药减量整改目标任务行动方案》(九农局办字〔2022〕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突出鄱阳湖周边地区,进一步优化举措,精准施策,加快推进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助力全市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以永修县、庐山市、都昌县、湖口县、彭泽县5个鄱阳湖周边地区为重点,开展冬闲水田耕沤灭螟集中行动,集成推广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专业化统防统治、科学安全用药等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并加强农药经营监督管理,确保5个县(市)完成统防统治服务450万亩次以上,绿色防控核心示范区建设面积3.6万亩以上,安全科学用药培训2320人次以上,建设农药经营标准化门店112个,2022年农药使用量较2015年减少10%以上,提前一年完成鄱阳湖周边地区农药减量目标任务,并辐射带动全市农药减量化工作加快推进。

  三、重点工作

  (一)实施冬闲水田耕沤灭螟行动。利用螟虫化蛹期抗逆性弱的特点,组织鄱阳湖周边地区5个县(市)在4月10日前全面实施冬闲水田耕沤灭螟集中行动,对80%以上的冬闲水田统一翻耕,并灌深水浸没稻桩7-10天,从源头上降低水稻螟虫冬后基数,减少大田防治螟虫的用药次数和农药使用量。

  (二)开展绿色防控示范创建。要以绿色防控示范区为载体,按照“控、替、精、统”技术路线,推动化学农药减量增效;加快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安全科学用药、稻鸭共育、改水稻直播为机插或机抛等绿色防控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应用,增加绿色防控实施面积。集成一批经济实用、简便有效、农民乐意接受的农作物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技术模式,融合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促进农药减量增效和病虫害可持续治理,带动绿色防控整县制推进。

  (三)开展重大病虫统防统治。各地要以“装备现代化、人员专业化、服务全程化”为重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培育壮大一批装备精良、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专业化防治组织,推行以植保无人机、自走式喷杆喷雾机等高效植保机械为载体的统防统治服务模式,引导专业化防治组织开展统防统治和全程社会化服务。鼓励专业化防治组织承接绿色防控示范,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促进农药减量增效和病虫害可持续治理。

  (四)开展安全科学用药指导。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培训方案,细化培训计划,要针对种植大户和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专业防治组织与农机合作社等服务主体、农药经营者、基层植保员等重点人群,精准施策,分类指导、分类培训。通过组织专家集中授课、电视广播宣传、微信公众号推送等方式,积极宣传、培训、推广高效低风险农药安全科学使用技术,在关键农时季节,组织植保、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面对面、手把手指导农民做好科学用药防病治虫,科学实施绿色防控,实现农药减量增效。

  (五)创建农药经营标准化门店。参照《农药经营标准化管理服务门店评选和监管规范》,在鄱阳湖周边5个县(市)开展农药标准化门店创建活动,每个乡镇建设数量不少于1个。规范农药经营门店门面、进销台账、货品摆放、场所设施、用药指导,切实提升农药经营从业人员综合素质能力,引导农药经营者按照《江西省主要农作物病虫害安全科学用药指南》采购经营高效低风险农药品种,按照植保部门开具的防治处方推荐销售农药,引导农民购买高含量、高活性农药,低剂量使用,防止“一虫多药”“一次多药”“加量用药”等经营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鄱阳湖周边5县(市),负有农药减量增效的属地主体责任和提前一年整改达标的政治责任,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必须专题研究农药减量工作,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强化植保体系、加大资金投入。要围绕全年工作任务,科学制定方案,及早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分解任务,确保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田。要明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稳步推进各项举措落实落细。

  二要强化资金监管。各地要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和实施方案等要求,规范资金使用,实行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监管,强化绩效考核。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支持,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三要强化监督考核。市局成立督导组,对五项重点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调研督查,对工作推进慢、管理不规范、实施效果不好、整改不到位的县(市),市级将适时采取通报、提醒谈话等方式进行督导。各地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加强跟踪调度,及时掌握任务落实,资金使用、工作进度等情况。要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药减量各项工作台账,归集完善文件表格等基础材料,确保工作有台账、宣传培训示范有图片、数据有来源、效益能测算、结果可追溯。确保农药减量增效工作取得实效。

  四要强化宣传总结。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普及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安全科学用药知识,增强农民安全科学用药意识。系统总结农药减量增效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实施成效,归纳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模式,提炼总结推进农药减量增效的有效工作机制和组织方式。

  联系人:九江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植保植检站邱慧芳,13879260874。

  

  附表:1.2022年全市农药减量增效项目资金及任务分配表

  2.2022年全市农药减量增效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表1

  2022年全市农药减量增效项目资金及任务分配表

  

  

  序号

  县(市、区)

  资金

  (万元)

  冬闲田耕沤灭螟面积(万亩)

  统防统治面积(万亩次)

  病虫害绿色防控

  水稻“三虫两病”及玉米草地贪夜蛾防治(万亩次)

  备注

  示范区数量(个)

  示范面积(万亩)

  科学用药培训

  (人次)

  创建农药标准化门店(个)

  九江市合计

  1400

  75

  450

  24

  3.6

  2320

  112

  30.5

  

  1

  修水县

  6

  

  

  

  

  

  

  6

  

  2

  武宁县

  5

  

  

  

  

  

  

  5

  

  3

  永修县

  416.5

  29

  130

  6

  0.9

  500

  21

  

  重点县

  4

  德安县

  4

  

  

  

  

  

  

  4

  

  5

  瑞昌市

  6

  

  

  

  

  

  

  6

  

  6

  都昌县

  393.5

  25

  120

  5

  0.8

  660

  36

  

  重点县

  7

  湖口县

  200.5

  5

  80

  5

  0.8

  400

  20

  

  重点县

  8

  彭泽县

  217

  10

  80

  4

  0.6

  400

  20

  

  重点县

  9

  庐山市

  137

  6

  40

  4

  0.5

  300

  15

  

  重点县

  10

  柴桑区

  3.5

  

  

  

  

  

  

  3.5

  

  11

  濂溪区

  3

  

  

  

  

  

  

  3

  

  12

  共青城市

  3

  

  

  

  

  

  

  3

  

  13

  九江市本级

  5

  

  

  

  

  60

  

  

  

  13-1

  九江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5

  

  

  

  

  60

  

  

  

  附表2

  2022年全市农药减量增效项目绩效目标表

  (2022年度)

  

  专项(项目)

  名称

  农业产业发展专项(农药减量增效项目)

  市级主管

  单位

  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负责人及电话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金额总额

  1400

  其中:省级补助

  1400

  地方补助

  

  年度目标

  进一步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安全科学用药技术,开展冬闲水田耕沤灭螟行动,实现鄱阳湖周边地区5县农药使用量比2015年减少10%以上,并辐射带动全市农药减量化工作加快推进。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冬闲水田耕沤灭螟面积

  75万亩

  统防统治服务面积

  ≥450万亩次

  绿色防控示范面积

  ≥3.6万亩

  技术指导和培训人数

  ≥2320人次

  农药经营标准化门店建设

  112个

  质量指标

  病虫害防控效果

  有效遏制病虫害爆发流行成灾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2022年12月31日

  绩效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安全科学用药水平

  得到提升

  生态效益指标

  鄱阳湖周边5个重点县农药

  使用量

  较2015年减少10%以上

  可持续影响指标

  重大病虫防控能力

  进一步提升

  附件2

  2022年全市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

  

  为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推动我市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深入开展,促进全市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农药和化肥减量增效2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2〕20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稳步提高化肥利用率,助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完成取土化验5089个,开展田间肥效试验67个,全市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

  (二)开展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示范。以鄱阳湖周边地区为重点,在全市选择5个县(市)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示范县(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5%以上,建设1个以上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示范片,累计示范面积不少于1万亩,示范片化肥用量减少3%以上、化肥利用率达42%以上,带动县域化肥用量实现零增长。

  三、重点工作

  (一)创建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在5个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市),重点推广机械侧深施肥、适期施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强化配方肥料推广使用,加大有机与无机、大量与中微量元素、速效与缓效等不同养分形态与功能的产品的应用。推广先进施肥机械,促进农机农艺融合,提高技术到位率。以新型经营主体为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物化补助等方式,对应用机械侧深施肥等高效施肥技术、施用配方肥的予以补助。也可以向新型经营主体、肥料企业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打包购买施肥服务。引导大型农资企业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共建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基地。

  (二)夯实测土配方施肥基础。继续抓好田间调查、取土化验、田间试验、配方发布、数据开发等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工作,用好数据资源,探索数据共享机制。一是取土化验,按照任务清单要求,合理布设调查点位,规范土壤样品采集、分析化验,其中中微量元素检测比例不少于取土数量的10%。二是田间试验,按照任务清单要求,根据主要农作物需肥特点,重点开展化肥利用率田间试验。三是数据开发,野外调查、土样分析和田间试验等数据,要全部录入“测土配方施肥数据管理系统”。

  (三)做好科学施肥技术指导服务。因地制宜制定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方案,组织专家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技术培训;在关键农时季节,组织农技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深入田间地头,采取进村入户、蹲点包片的形式,指导农民落实好各项技术措施。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开展主要农作物氮肥定额用量制试点。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明确专人负责,整合技术力量,细化实化本级实施方案,全面落实任务和要求,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要强化资金保障。各地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和实施方案等要求,规范资金使用,实行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监管,强化绩效考核。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支持,土样化验等费用不足部分县级财政要安排补齐,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三要压实工作任务。各地要按照《NY/T2911-2016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规范要求合理分解和安排测土配方施肥取土化验任务。示范县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采取自愿申报与竞争性选拔相结合的方式,结合本地实际,遴选一批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示范任务并签订协议,明确责任义务。

  四要强化督促检查。加强跟踪调度,及时掌握任务落实、资金使用、工作进度等情况。在关键时点组织开展检查,对管理不规范、实施效果不好的县予以通报,限期整改,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五要加强宣传总结。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普及科学施肥知识,增强农民科学用肥意识,引导社会正确认识化肥的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系统总结化肥减量增效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实施成效,归纳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提炼总结推进化肥减量增效的有效工作机制和组织方式,形成相关总结材料,于12月5日前上报。

  联系人: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张颖,0792-8584897,jjnongzi2022@163.com。

  

  附表:1.2022年全市化肥减量增效项目资金及任务分配表

  2.2022年全市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表1

  2022年全市化肥减量增效项目资金及任务分配表

  

  

  序号

  设区市

  资金

  (万元)

  取土化验(个)

  田间试验

  (个)

  备注

  九江市合计

  324.7

  5089

  67

  

  1

  修水县

  12

  695

  1

  

  2

  武宁县

  10

  504

  3

  

  3

  永修县

  57.5

  694

  10

  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

  4

  德安县

  8

  252

  5

  

  5

  瑞昌市

  9

  391

  3

  

  6

  都昌县

  59

  809

  10

  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

  7

  湖口县

  52

  353

  10

  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

  8

  彭泽县

  55

  540

  10

  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

  9

  庐山市

  48

  164

  10

  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

  10

  柴桑区

  10

  426

  5

  

  11

  濂溪区

  2

  122

  0

  

  12

  共青城市

  2.2

  139

  0

  

  

  附表2

  2022年全市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绩效目标表

  (2022年度)

  

  专项(项目)

  名称

  农业产业发展专项(化肥减量增效项目)

  省级主管

  单位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

  负责人及电话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金额总额

  324.7

  其中:省级补助

  324.7

  地方补助

  

  年度目标

  目标1:完成取土化验5089个;
目标2:开展田间肥效试验67个;
目标3:全市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
目标4:建设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市)5个;

  目标5:示范县(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数量(个)

  5

  取土化验数量(个)

  5089

  田间肥效试验数量(个)

  67

  质量指标

  全市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术覆盖率(%)

  ≥90

  示范县(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

  ≥95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2年12月31日

  绩效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示范区化肥施用量减幅(%)

  ≥3

  可持续影响指标

  

  

  附件3

  2022年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经济责任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我市畜禽养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重要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推动我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22年,全市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7%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7%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实现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力争创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6个。

  三、重点工作

  1.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根据社会发展和环境承受能力,调整畜禽养殖结构和布局,严格畜禽养殖准入管理,生猪养殖逐步向有承载能力的可养区转移,执行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全面推进禁养区内确需关闭畜禽规模养殖场的关闭或搬迁,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防止复养现象发生。

  2.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打造标准化示范龙头企业,力争创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6个。定期开展规模养殖场设施装备配套情况检查,完善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配套设施,提升全过程标准化生产水平。稳步推进畜禽养殖场生物安全改造,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完善病死畜禽收集、转运和处理的运行机制。

  3.加强治污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改造升级,完善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设备,大力推广新设施、新工艺、新技术,探索养殖粪污第三方治理模式,2022年底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7%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实现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4.全力推进资源化利用工作。建立健全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制度,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度、养殖场主体责任制度和部门监管责任制度,严格执行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前置条件,建立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大力推广“三改两分再利用”技术,因地制宜推广种养结合、生物发酵床、生物膜曝氧等治理模式,2022年底全市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7%以上。

  5.加强养殖业污染排放监管。严格落实畜禽养殖企业环境影响评价考核制度,定期调查大型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及配套率。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指导规模养殖场制定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作为养殖档案建档的重要内容,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及时准确记录有关信息,确保畜禽粪污去向可追溯。加强对畜禽规模养殖场的技术指导,确保专人负责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台账管理和直联直报系统填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考核制度,建立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养殖场主体责任。

  二是强化服务指导,推广先进技术。积极开展试点示范、集中培训和现场指导,推广应用微生物滤床、“高床+益生菌”、生物发酵床等粪污治理新模式及有机肥生产使用、沼气、生物天然气利用及第三方治理新技术。

  三是坚持绿色发展,推动转型升级。调整畜禽养殖结构布局,把牛羊等草食畜发展作为畜牧业结构调整重点,生猪养殖逐步向有承载能力的可养区转移,持续开展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和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推动畜牧业绿色转型。

  四是强化协调沟通,及时反馈信息。各地要加强部门间协调沟通,落实专人及时调度并上报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整治问题、进展和总结,指导养殖场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及时填报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信息平台数据及其他要求报送的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材料和数据。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渠道,围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整治行动,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及时收集整理工作动态和重要情况,宣传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

  

  

  

  

  

  

  

  

  附件4

  2022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为巩固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持续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能力。根据《江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厅字〔2021〕44号)、《关于印发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17号)、《江西省“十四五”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赣长江办〔2022〕5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任务,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成效为目标任务,立足我市实际,统筹衔接卫生改厕、水系连通、黑臭水体治理和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断提升我市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全面打赢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再创九江辉煌,再现九派荣光”贡献九江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规划布局、梯次推进。生活污水深度处理村庄选点上坚持三个优先:有三分之一以上常住生活人口的村庄优先开展污水深度处理;饮用水源地和重点水域(长江、庐山西海、鄱阳湖和修河等)村庄优先开展污水深度处理;旅游风景区、中心村、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村庄、集镇周边村庄优先开展污水深度处理。

  (二)因地制宜、分类治理。遵循乡村发展规律,鼓励各地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聚居程度、污水产生类型规模,因地制宜采取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处理,做到农村生活污水应集尽集、应治尽治、达标排放。

  (三)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由政府主导,统筹整合有关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畅通社会融资和人才返乡建设渠道,充分发挥农民作用,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构建政府、市场、村集体、村民等多方参与、共建共管新格局。

  (四)管用并重、常态管护。坚持以用为本,充分考虑后期运行维护,做到设施、管网与管护机制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落实,保障设施长期有效运行。坚持“五定包干”,健全村庄生活污水管护机制,形成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体系。

  三、工作目标

  重点围绕“长江、鄱阳湖、庐山西海、修河”等重点水域沿线沿岸村庄,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示范村庄建设,完成20个美丽乡镇、20个左右“美丽宜居+活力村庄”村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100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初步实现全市农村污水乱排乱放有效管控,力争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以上。

  四、重点工作

  (一)分类推进污水设施建设。坚持“政府主体、农户参与、因村制宜、梯次推进”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以“长江、鄱阳湖、庐山西海、修河”等重点水域周边村庄为重点,加快推动全市美丽乡镇和“美丽宜居+活力村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全市农村环境整治任务,确保“建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

  (二)科学确立污水处理模式。严格按照《九江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导》地方标准要求,因地制宜采用四种污水处理模式:(1)“三格式化粪池+人工湿地”。每户设置1-2个排污口,厨房、洗涤与沐浴间的污水接入污水管网,卫生间的污水接入户三格式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将预处理污水接入村庄三格式化粪池进行进一步处理,最后流入人工湿地进行净化、排放。(2)“无动力厌氧+人工湿地”。该模式适宜小型分散式污水治理,服务人口约200~500人,50~100户。工艺流程:污水→格栅→多级厌氧→接触生化→排放。(3)“微动力+人工湿地”。适宜大型分散式污水治理,服务人口约为250~1000人,60~250户。工艺流程为:污水→格栅→微动力厌氧好氧池→沉淀池→景观绿地→排放。(4)“膜处理”。膜处理是一种由膜分离单元与生物处理单元相结合的新型水处理技术,具有出水水质优质稳定、剩余污泥产量少、占地面积小,不受设置场合限制、可去除氨氮及难降解有机物、操作管理方便,易于实现自动控制等特点。工艺流程:污水→格栅→MBR→排放。各地可根据实际采用不同技术模式组合。

  (三)严格污水管网建设要求。(1)接户工程。接户管安装应遵循横平竖直的原则,以保持适用和外观整洁。化粪池接户管径110mm,厨房接户管径不少于50mm,管材一般选用国标U-PVC管(环刚度达SN4);(2)主干管、支干管。主管管径一般不小于200mm,支管最小管径160mm,宜采用国标HDPE双壁波纹管(环刚度达SN8),需要承重的地段选用缠绕增强管。接入3户以下,主管采用110mm管径;接入30户以下,主管采用160mm管径;接入户数在300户以内,选用管径不小于225mm;超过300户采用300mm管径。(3)检查井。宜采用塑料检查井,对有承重要求的,按照相关标准加强处理,满足强度要求。管道交汇处、转弯处、跌落处、管径改变处及直线管段相隔一定距离处应设置检查井,间距一般为20~30m,管径小于160mm时,间距不大于20m,管径大于200mm时,间距不大于30m,便于后期维护检修。同时在拐弯、接口、叉口等都必设置检查井。未接入户化粪池的厨房污水在出户后须设置隔油井,可根据实际单独设置,也可合并设置,隔油井内须设过滤网,在经过清扫井初滤后,再接入支管,并于支管连接处设置检查井。化粪池排出污水可就近接入支管井,如就近无支管井,在与支管连接处应设置检查井。(4)化粪池。厕所冲洗粪便的高浓度生活污水接入化粪池,优先选用玻璃钢化粪池、需三格式结构,质量达到国标,确保不渗漏。

  (四)提高污水设施建设质量。优选资信好、处理技术专业的企业合作,坚持“设计、采购、施工”为一体的EPC模式推进深度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合理选择管径和管材,严把管网质量、铺设关,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县(市、区)为单位实施污水处理PPP项目。各地要因地制宜推进设施建设,城镇污水管网较近村庄,优先考虑纳入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处理;距离城镇污水管网较远、人口密集、经济条件较好及位于环境敏感区域村庄,采用“A2O+人工湿地、MBR膜工艺”等技术处理;居住相对分散、污水难以统一收集的地区,就地就近采用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生态处理技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

  (五)加快建立污水治理运维体系。按照“财政支撑、市场化运作、物联监控、专员管护、农户参与”的原则,建立完善“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运行管护机制。鼓励实行区域化专业化运行维护,优先采取打包购买服务,委托设施设备供应方负责运行维护。对经济条件较好的地方实行全域“企业运行”的第三方管理,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稳定运行。今年各地要及时将已建成和新建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部纳入全市农村人居环境“万村码上通”5G+长效管护平台在线监管,确保实现污水实时监管。

  (六)全面推进黑臭水体治理。持续开展全市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及时更新和动态管理,对已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地方开展“回头看”,确保完成全市11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各地要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深入开展村庄水塘治理,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科学实施截污控源、生态修复、清淤疏浚和水系连通等工程。有条件的村庄要布局建设专用管道或暗沟,构建网络化雨水、污水分流排放体系。强化各级河湖长责任,实现水体有效治理和管护,防止“返黑返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重要任务来抓,在组织推动、资金保障、人员配备上给予大力支持,强力推进。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强化日常调度、通报、排名,形成工作合力,督促目标任务落实。

  (二)加大财政投入。各县(市、区)要加强资金保障,积极统筹中央和省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资金等,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运维管护投入力度。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今年各地要主动做好中央生态环境资金、中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项目储备库申报工作,及时纳入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储备库。永修县、武宁县已纳入2022年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实施县,要保障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年底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全面完成。

  (三)强化督查考核。省里将农村生活评估结果纳入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并纳入省环保督察重要内容。市里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列入乡村振兴、市县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河长制等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半年一督查、年终一考核”工作机制,把设施正常运行和出水水质稳定达标作为检查重点内容,每季度对工作推进、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专题督查,定期通报督查结果。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进行通报表扬,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工作滞后的进行约谈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作用,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让群众成为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受益者。

  

  

  附件5

  2022年全市推进水产养殖清洁生产的

  实施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满足人民对优质水产品和优美水域生态环境的需求为目标,以渔业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加快构建渔业高质量发展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用实际行动守护好“一湖清水入江,一江清水东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围绕“美丽江西”建设重大战略部署,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优化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水产养殖污染得到有效管控,水生生物保护机制不断健全,大水面生态有序恢复,尾水排放达到标准,养殖模式更加健康,发展质量进一步提高。

  三、主要措施

  1.推进池塘高标准改造。启动全市15万亩池塘改造工程,今年改造精养池塘养殖面积1.6万亩。按照“池塘规整、深度适宜、排灌配套、设施先进、生态环保”的建设要求,开展池塘清淤、塘形改造、固基整坡、进排水分设改造,建设生态沟渠和“三池两坝”(即:沉淀池、第一道过滤坝、曝气池、第二道过滤坝、生态净化池)为主要内容的养殖尾水处理设施,推动池塘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推动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

  2.取缔禁养区网箱养殖。全面取缔河湖水库禁养区非法“三网”养殖,禁止河湖水库投肥养殖,专项整治湖泊水库投肥养殖行为。支持在湖泊水库等大水面发展生态渔业,发展不投饵、放养滤食性鱼类为主的生态养殖,实现以渔控藻、以渔净水。

  3.推广生态健康养殖。结合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积极推广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工厂化循环水、稻渔综合种养、鱼菜共生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建立骨干示范基地7个。2022年,新发展稻渔综合种养15万亩,新建设施渔业10个,创建2个以上省、部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不断提高养殖生态水平。

  4.加强养殖尾水治理。持续开展规模养殖场尾水治理试点示范工程。根据省厅发布的《池塘养殖尾水治理建设规范》(赣农渔函〔2022〕11号),试点开展尾水治理示范点5个,推动养殖尾水达标排放。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推进水产清洁生产领导小组,科学谋划、统筹指导、督促检查全市渔业清洁生产工作。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发挥主导推动的作用,搭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确保各项清洁生产举措落实,工作顺利推进。

  2.强化支持保障。统筹整合相关污染清洁生产资金,支持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通过“财政惠农信贷通”及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对清洁生产主体给予贷款支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营造良好投资环境,吸引社会资金加入清洁生产。

  3.强化督促检查。突出考核评估,建立考评、激励机制,坚持常态化督查,把清洁生产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狠抓落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

  4.强化渠道反馈。建立由下至上反馈渠道,定期收集反馈消息,鼓励及时反馈污染防治中遇到的困难与可采取优化的措施,并综合考量、审慎推进。对于确有优化效果的,要给予反馈人员适当的奖励。

  

  

  

  附件6

  2022年全市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和《江西省渔业条例》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九江市长江干流和鄱阳湖九江水域重要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修复重点水域栖息地,恢复生物多样性环境,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系列讲话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到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是长江大保护的核心问题,保护的关键是围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建立完善保护管理工作体系,健全保护工作机制,压实各部门责任,强化重要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生态系统自我恢复和人工修复,通过切实的保护和管理,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渔政行政监测,强化涉水工程和生态补偿管理,开展渔业增殖放流,提升水域生物多样性功能,改善重点水域生态环境;开展全市水生生物资源及其栖息地常规监测和专项调查,进行水域状态完整性评价、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效果评估,为保护管理提供理论数据支撑。

  三、工作措施

  1.做好宣传保护工作。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短视频、政府网站等新媒体和印发宣传册、海报等多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非法捕捞、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及垂钓管理政策办法等法律法规,提升公众水生生物保护的意识,促进公众共同参与、共同保护,营造良好的保护氛围。

  2.加强保护区管理。加强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日常监管,完善保护区“四牌一标一册一制度”和监控等设施建设,严厉打击在保护区内进行违法违规活动;推进保护区勘误和调整工作。从今年起,省厅统一组织对7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勘误及矢量图划定,各水生生物保护区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

  3.加强渔政执法。加快推进2020-2021年度渔政装备设施建设进度,实施好2022年度市本级、都昌、瑞昌、濂溪区、武宁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渔政执法装备建设项目。持续开展“渔政亮剑2022”活动,严厉查处“四非一违”(非法渔具、非法捕捞、非法渔获物、非法利用水野动物和违规涉水工程)和违规垂钓行为。巩固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成果,加强重要水域、关键时期、重点渔船渔民的监督管理,完善联防联控长效管护机制,提升执法监管能力。

  4.规范增殖放流行为。强化渔业增殖放流活动管理。一是加大放流力度。统筹涉渔资金,加大渔业增殖放流力度,坚持经济物种与珍稀物种并举的原则,提升生物物种的多样性;二是严格放流程序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九江市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规范》、《九江市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操作要点》等相关要求开展放流活动;三是严格排查防范外来物种,对个人和民间放流行为进行监管。

  5.开展水生生物资源调查。根据省厅统一部署,按照《九江市水生生物资源调查监测运行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健全我市流域性水生生物资源调查监测体系。通过全面开展全市水生生物资源及其栖息地常规监测和专项调查,准确掌握我市长江、鄱阳湖水域及生物保护区水生生物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数据,为水生生物完整性评价、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效果评估、重要栖息地保护提供重要数据支撑。

  6.加强特殊物种的保护。加强对长江江豚等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落实具体保护措施,强化观测救助。提升护渔队伍建设,加强培训,提升保护能力,完善江豚信息报送网络。加强刀鲚及其他重要经济鱼类三场一通道的涉渔活动监管,强化涉渔工程的环评和论证,推动渔业生态修复,鼓励有条件单位开展科学研究,建立人工繁育及科普教育基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是年度重要考核指标,各地区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水生生物保护工作,扎实推进、严格落实,确保各项保护措施坚实落地。

  (二)提供执法保障。为保障水生野生动物行动有效开展,各地区要在人、财、物上给予充分支持,争取护渔队力量有所提升,工资、补贴等经费开支保障到位,车辆和船艇等执法工具充足。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县(市、区)12月27日前要对水生生物保护工作进行年度总结,并报送到渔业渔政科,联系人,李海峰13697021660。

  

  

  

  

  

  

  

  

  

  

  附件7

  2022年全市受污染耕地防治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秆秸综合利用等3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2〕19号)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农业技术应用与公共服务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农指〔2021〕45号)要求,为提升农业生态环境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农膜回收利用、农业外来入侵生物防控等工作成效,推动全市农业污染防治和农业绿色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2个县建设耕地土壤污染防治技术试点示范区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开展省级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农田氮磷流失监测、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完成年度监测任务。在2个县(市、区)开展农膜回收利用试点示范建设,在1个县开展农村废弃沼气工程安全处置示范。开展农业外来入侵植物、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和外来入侵水生动物等三类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

  主要内容

  (一)耕地土壤污染防治

  1.开展市本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评估。根据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评估,在全市布设300个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评估点,委托具由资质的第三方负责评估点农产品采样、送样、检测和编制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评估报告。

  2.开展耕地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示范区建设。在修水县开展耕地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示范区建设,委托具有耕地污染防治经验丰富和技术能力强的科研院所来实施。实施完成后,形成技术总结报告。

  3.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建设。在彭泽县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建设,面积不少于2700亩,推进区选择在安全利用类耕地相对集中连片的区域,因地制宜采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开展客观科学的效果评价,示范引领农民投身耕地污染防治,发挥辐射带动作用。通过项目开展,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内受污染耕地产出水稻的5项重金属指标综合达标率不低于90%。

  (二)农业生态环境监测

  1.开展农田氮磷流失监测。在武宁县安排1个国控监测点,开展农田氮磷流失监测采样、送样、监测维护及数据调查等,并按时提交监测数据。在永修县安排1个省控监测点,开展流域尺度氮磷流失自动在线监测基础数据调查、站房设备和配套维护和效果评估。

  2.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及省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评估。组织相关县(市、区)完成国家级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采样任务,完成70个省级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土壤—农产品协同样品的采集、检测以及质量控制。完成45个省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评估点样品采集与检测,完成20个省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监控点农产品采样与检测。

  3.开展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在瑞昌市、柴桑区开展农田地膜残留监测采样、送样、检测和效果评估。效果评估由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省农科院土肥资环所开展。

  (三)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试点示范

  1.开展农膜回收利用试点示范。在瑞昌市、濂溪区开展农膜回收利用试点示范建设,任务县(市、区)应重点选择1-2个农膜使用量相对较大的区域(可以是自然村或乡镇)开展农膜回收利用试点示范;在瑞昌市举办全省农膜回收标志性活动及相关宣传培训。

  2.开展废弃沼气工程安全处置试点示范。在永修县开展废弃沼气工程处置示范和修复再利用,形成处理工作导则,为做好今后农村沼气使用管理和废弃沼气工程处置工作提供指导方案。

  3.支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建设效果提升和技术指导。重点支持瑞昌市组织省部级专家对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开展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进一步规范项目实施技术标准、资金使用等,提升项目建设质量。

  (四)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

  在全市开展农业外来入侵植物、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和外来入侵水生动物等三类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本辖区普查实施方案,组织和宣传本辖区内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开展普查面上调查。

  

  

  

  

  

  

  

  

  

  

  

  

  

                2022年4月27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nyncj.jiujiang.gov.cn/zwzx/tzwj/jwj/202209/t20220914_57000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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