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农业农村局
九农字〔2022〕28号
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2022年全市水产养殖15万亩绿色高标准
池塘改造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农业农村水利)局,九江经开区社发局、八里湖新区农林水利服务中心:
现将《2022年全市水产养殖15万亩绿色高标准池塘改造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4月29日
(主动公开)
2022年全市水产养殖15万亩绿色高标准
池塘改造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水产养殖百万亩绿色高标准池塘改造行动方案的通知》(赣农字〔2022〕15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全市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保障优质水产品供给,实现渔民持续增收,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从2022年起,在全市实施水产养殖15万亩绿色高标准池塘改造行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水产品和优美水域生态环境的需求为目标,认真落实“稳产保供、创新增效、绿色低碳、规范安全、富裕渔民”要求,加快水产养殖池塘绿色高标准改造,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及资源化利用,进一步提高池塘养殖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渔业强市之路,为打造新时代乡村振兴样板之地作出渔业贡献。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分期推进。立足现实条件和现有基础,对全市集中连片养殖池塘进行统筹谋划、分期推进、逐步改造、上图入库。因全市现有养殖池塘分布广泛,基础条件各异,实施绿色高标准池塘改造时,要因地制宜,坚持标准,不能“一刀切”;要突出重点,坚持先大后小、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稳妥实施。
——统一标准、示范带动。统一技术标准,重点完善养殖池塘功能、提升养殖池塘产能,增强水产品保供能力。要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改造模式,示范带动全市绿色高标准池塘改造行动深入实施。
——多方参与、合力推进。强化政府引领、政策撬动,注重发挥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养殖渔民等参与者、建设者和受益者的主体作用,引导调动各方参与的积极性、能动性,形成上下联动、多方参与、合力推进的良好格局。
(三)目标任务
按照“高质、高效、绿色、生态”的要求,整合现有渔业发展资金,从2022年开始,通过分年实施、逐步推进,对全市集中连片养殖池塘进行绿色高标准改造(任务详见附件),改造后的绿色高标准池塘产能提高50%以上,渔业病害减少30%以上,且最大限度减少养殖自身污染。高标准池塘改造后,基本达到“池成方、埂成型、路成条、渠成网、灌可进、排可出、入能通、出能畅"的标准。借鉴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做法,做到改造后的高标准池塘上图入库、依法保护,稳住渔业发展“基本盘”。
二、重点任务
(一)养殖池塘绿色高标准改造。按照“池塘规整、深度适宜、排灌配套、设施先进、生态环保”的建设要求,结合养殖实际情况,对集中连片养殖池塘进行规划设计,集中实施绿色高标准改造。开展池塘清淤、塘形改造、固基整坡、进排水分设以及道路、电力、通讯等设施设备规范化改造,具体参照《高标准水产养殖池塘改造建设技术规范》。不得借改造之名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
(二)养殖设备配备。配备实施现代渔业和健康养殖所需的自动增氧、自动投饵、清淤、冷藏等渔业设施与设备,减轻劳动强度,提高渔业机械化水平。
(三)养殖尾水处理建设。建设生态沟渠和“三池两坝”(即:沉淀池、第一道过滤坝、曝气池、第二道过滤坝、生态净化池)为主要内容的养殖尾水处理设施,配齐生态净化设施和环境保护设备设施,提升养殖池塘生产和环境卫生条件,确保池塘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推动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
(四)水质监控和环境调控系统建设。支持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养殖水域环境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增氧控制系统、精准投饲系统及远程智能控制系统,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渔业智能化管理水平。
(五)健全管护机制。按照“建管一体"的要求,统一谋划建设、运营和管护。统筹考虑政府事权、资金来源、受益群体等因素,合理确定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各类主体参与管护。
三、主要措施
(一)统一建设标准。根据《高标准水产养殖池塘改造建设技术规范》和《池塘养殖尾水治理建设规范》,绿色高标准池塘改造每亩投入不低于5000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4000元/亩,地方及主体投入不少于财政投入资金的25%。
(二)统一上图入库。选择永修、都昌等为基本养殖池塘上图入库试点县,依托自然资源部门“三调”底图,结合最新遥感影像等数据,通过内外业结合的方式,按照实事求是和应上尽上原则,于6月底前完成对县域范围内集中连片的基本养殖池塘进行全覆盖调查摸底和核查校正、上图入库。通过总结试点经验,年底前完成全市基本养殖池塘上图入库工作。
(三)统一保护制度。通过对重要商品鱼基地和重点苗种繁殖基地的改造提升,充分保障养殖池塘基本生产能力,达到改造一片、入库一片、保护一片的目的,全力保住渔业生产基本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二)细化实施方案。拟改造的集中连片养殖池塘须在当地人民政府发布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划定的养殖区、限养区内;持有选址区域的《水域滩涂养殖证》确权剩余有效期不少于5年。各地要按照市农业农村局要求,进一步细化县级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实施方式、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监管措施等。各县(市、区)实施方案于5月10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备案。
(三)鼓励各方参与。各地要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探索以第三方建设绿色高标准池塘和养殖尾水处理公共设施、运营、管护模式,鼓励各方主体自愿参照《高标准水产养殖池塘改造建设技术规范》进行改造,通过验收的享受财政适当补助,确保养殖池塘高标准改造取得新成效。
(四)建立考核机制。各地要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和调度,每季度上报一次项目进展图片和资金拨付进度凭证。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加强宣传总结。各地要积极利用公共媒介,广泛宣传绿色高标准池塘改造成效和经验做法,宣传水产养殖高质量发展理念,营造政府推动、主体实施、养殖户自觉参与、社会各界支持的良好氛围。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每年12月15日前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工作总结与改造建设、验收情况。(联系方式:吴紫维,0792-8559707,jjyyyzk@163.com。)
附件:九江市水产养殖绿色高标准池塘改造任务表
附件
九江市水产养殖绿色高标准池塘改造任务表
单位:亩
县(市、区) | 2021年渔业统计 年报池塘面积 | 改造任务 |
濂溪区 | 4147 | 1600 |
柴桑区 | 33309 | 13600 |
武宁县 | 16900 | 6900 |
修水县 | 14568 | 6000 |
永修县 | 47404 | 20500 |
德安县 | 10020 | 4000 |
庐山市 | 6654 | 2700 |
都昌县 | 83335 | 34200 |
湖口县 | 41362 | 17000 |
彭泽县 | 32364 | 13000 |
瑞昌市 | 51389 | 21000 |
共青城市 | 23174 | 9500 |
八里湖新区 | 2000 | 100 |
九江经开区 | 170 | 100 |
合计 | 366796 | 150200 |
2022年4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