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农业农村局
九农字〔2022〕32号
九江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2022年第二批渔业发展补助等
2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农业农村水利)局,九江经开区社发局、庐山西海农林水务局、八里湖新区农林水利服务中心:
现将《2022年全市第二批渔业发展补助项目实施方案》、《2022年全市基本养殖池塘上图入库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5月27日
2022年全市第二批渔业发展补助项目
实施方案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赣财农指〔2022〕15号)和《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第二批渔业发展补助和基本养殖池塘上图入库2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2〕29号)精神,为落实好2022年全市第二批渔业发展补助项目,进一步推进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提高池塘养殖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渔业转型升级,推动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赣财农〔2021〕14号)要求,以稳定实施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应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水域生态环境和优质水产品的需求为目标,加快推进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渔业增效、渔民增收、渔区变美,为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实施内容
(一)改造任务
2022年第二批渔业发展补助资金2983万元,全部用于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具体任务为:都昌县改造面积5000亩,永修县改造面积5000亩,瑞昌市改造面积1800亩。
(二)补助标准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第二批渔业发展补助和基本养殖池塘上图入库2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2〕29号),此次补助标准设为3000元/亩,根据省厅资金安排,拟安排都昌县1264万元,永修县1264万元,瑞昌市455万元,不足部分在2022年全市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项目中予以安排补齐。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25%,重点用于池塘清淤等。
项目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建设,通过示范引领,带动产业发展。为提高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效率,对已确定的项目,各地要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及时办理资金拨付,工程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要尽快开展竣工评审和资金结算,按规定拨付剩余资金,做到应拨尽拨。坚决防止“非农化”“非粮化”,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养殖池塘不予补助。
(三)改造内容
重点任务:一是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重点开展整形清淤、道路平整或硬化、进排水沟渠管道、泵房泵站、管理用房等养殖池塘改造相关项目。二是尾水达标治理。重点开展“三池两坝”尾水治理模式和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三是水质监控和环境调控系统。支持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养殖水域环境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增氧控制系统、精准投饲系统、远程智能控制系统等。四是建立管护机制。按照“建管一体”的要求,统一谋划建设、运营和管护。按照建管一体的要求,统一谋划建设,明确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各类主体参与管护。
实施要求:一是在当地《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划定的养殖区、限养区内,持有选址区域的《水域滩涂养殖证》,确权且剩余有效期不少于5年。二是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成熟。基本确立了适应当地资源环境特点、水产养殖发展现状的养殖尾水治理模式。三是当地政府高度重视水产养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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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明确的产业发展意见或规划,已形成有效的组织协调机制。优先支持已出台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规划以及明确具体支持政策的县(市、区)。四是以县为单位,对集中连片养殖池塘进行标准化改造并“上图入库”,推动建立重要养殖水域保护制度。通过开展试点,使试点县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和达标排放率达到80%以上,力争到2025年推动形成一批标准化、集约化、机械化、智能化、清洁化的规模养殖基地,促进水产养殖绿色高质量发展。
三、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属于中央直达资金,任务重、要求高,各地要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和绩效指标,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积极配合协调,统筹优势资源,把握时间节点,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及时帮助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难题,提高项目区的自我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二要加强项目管理。各项目县要建立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目标责任制,明确责权,层层落实,确保改造后的集中连片养殖池塘“上图入库”,要强化项目的监督和检查,督促各项目单位加快建设进度、建设质量等监督管理和验收。市级负责项目进度、质量和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检查和项目验收。
三要加强绩效管理。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建立项目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保证建设项目扎实有效运行。按照中央直达资金要求,各项目县要严格遵守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对于中央补助资金,要做到专账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挪用。
四要加强宣传总结。各地要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要切实组织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项目县按季度向市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并于2022年12月8日前,完成已安排项目实施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联系人:局渔业渔政科吴紫维,0792-8559707。
附件:2022年全市第二批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附件
2022年全市第二批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 ||||
专项名称 | 渔业发展补助资金 | |||
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 |||
省级财政部门 | 江西省 财政厅 | 省级主管部门 |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 |
资金情况 (万元) | 年度金额 | 2983 | ||
其中:中央补助 | 2983 | |||
地方 资金 | | |||
年度目标 | 中央补助资金及时到位,促进渔业发展,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数量指标 | 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亩) | 11800 | |
质量指标 | 渔业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 渔业一产产值占比≦5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对渔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 明显 | |
社会效益指标 |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无 | ||
水产品稳产保供能力 | 提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项目实施主体满意度 | ≥80% |
2022年全市基本养殖池塘上图入库项目
实施方案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水产养殖百万亩绿色高标准池塘改造行动方案的通知》(赣农字〔2022〕15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技术与服务专项资金的通知》(赣财农指〔2022〕8号)和《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第二批渔业发展补助和基本养殖池塘上图入库2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2〕29号)、《2022年全市水产养殖15万亩绿色高标准池塘改造行动方案》(九农字〔2022〕28号)通知要求,为做好2022年全市基本养殖池塘上图入库项目实施,稳步推进我市15万亩绿色高标准池塘改造行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摸清全市基本养殖池塘家底,推动建立重要养殖水域保护制度,全力保住渔业生产基本盘,稳住全市基本养殖池塘渔业生产主阵地和生命线,提高水产品保障供应能力。
二、建设任务
(一)工作任务。在全市所辖的涉渔县(市、区)内,以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最新遥感影像等数据,通过内外业结合的方式,按照实事求是和应上尽上原则,对县域范围内的5亩以上基本养殖池塘进行全覆盖调查摸底并上图入库,精确掌握县域内基本养殖池塘的面积、分布、权属等信息,并建立市、县二级数据库,为全市15亩绿色高标准养殖池塘改造工作提供数据支撑。该项目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并委托相关技术单位具体实施。
(二)资金安排。省级安排资金70万元用于试点县和市本级工作。市级从2022年全市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项目中安排90万元用于其它县(市、区)上图入库工作。
1.开展试点。根据2021年渔业统计年报中池塘面积4万亩,池塘产量3万吨以上的县进行综合考虑,支持都昌县、永修县等2县先行试点,每个试点县安排试点经费20万元,共计40万元。
2.省级技术指导。省级共安排30万元,由市本级统筹使用,用于全市涉渔县(市、区)上图入库省级技术指导和成果审核汇总,不再分解到县级。省级技术指导的采购方式由市局依据相关规定商技术指导单位确定。
3.全市铺开。除试点县以外的其他涉渔县(市、区)上图入库工作经费由2022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项目支持。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基本养殖池塘上图入库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试点县外的涉渔县每县不超过10万元,参照工作任务量予以分配,其中濂溪区6万元,柴桑区10万元,武宁县8万元,修水县10万元,德安县6万元,庐山市6万元,湖口县10万元,彭泽县10万元,瑞昌市10万元,共青城10,庐山西海2万元,经开区1万元,八里湖新区1万元。
(三)实施期限。各地要严格按照《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水产养殖15万亩绿色高标准池塘改造行动方案》(九农字〔2022〕28号)要求,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全市基本养殖池塘上图入库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并指定专人为联络员,同时至少配备2-3名熟悉当地养殖池塘情况的工作人员,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督促项目实施主体落实具体任务和绩效指标。
(二)落实技术单位。基本养殖池塘上图入库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项目县要借鉴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的做法,尽快确定技术力量雄厚、责任心强、人员充足,并具备测绘资质的技术单位,尽快开展基本养殖池塘数据核查和上图入库工作。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县(市、区)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建立项目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保证项目扎实有效运行。市级负责定期调度和项目验收,县级负责具体实施。各地要严格遵守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附件:2022年全市基本养殖池塘上图入库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
2022年全市基本养殖池塘上图入库项目 绩效目标表 (省级资金) | ||||
转移支付 (项目)名称 | 江西省基本养殖池塘上图入库省级技术支撑与试点工作 | |||
地方主管部门 |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 |||
资金情况(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70 | ||
其中:中央财政 资金 | | |||
地方资金 | 70 | |||
其他资金 | | |||
总体目标 | 对全省基本养殖池塘上图入库,保住渔业生产基本盘。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市基本养殖池塘上图入库数据库(个) | 1 | |
涉渔县养殖池塘上图入库数据库(个) | ≧10 | |||
质量指标 | 市级报告编制合格率 | 100% | ||
数据库建设合格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上图入库成果制作及时率 | 2022年底前完成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提高基本养殖池塘产能 | 明显 | |
社会效益 | 确定全市基本养殖池塘保护范围 | 是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确定15万亩绿色高标准池塘布局 | 是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社会或公众对项目成果的满意度 | ≥80% |
抄送:市财政局
2022年5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