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农业农村局
九农字〔2022〕41号
九江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成品油价格调整对
渔业补助预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农业农村水利)局,九江经开区社发局、庐山西海农林水务局、八里湖新区农林水利服务中心,市农科院:
现将《2022年全市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7月15日
(主动公开)
2022年全市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2〕7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的通知》(赣财农指〔2021〕56号)文件有关要求,省厅下达我市2022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共2906万元。为做好资金的使用,结合我市“渔业产值突破200亿元”目标要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支持的方向
主要用于支持以下渔业发展方向。
1.养殖尾水治理和资源化利用。鼓励采取进排水系统改造、集中生物净化、鱼菜共生等生态治理模式,池塘养殖尾水治理参照省厅印发的《池塘养殖尾水治理建设规范》要求建设,每个建设点补助50万元,自筹资金不低于补助资金的20%。经研究,修水、湖口、彭泽、市农科院各建1个。
2.支持创建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鼓励各地以生产经营主体为单位申报,对创建成功的每个奖补50万元,对以县政府为单位申报并创建成功的,每个奖补100万元;经研究,武宁县1家企业以生产经营主体为单位申报,瑞昌市以县级政府名义申报。
3.支持集中连片养殖池塘高标准改造。结合《2022年全市水产养殖15万亩绿色高标准池塘改造行动方案》(九农字〔2022〕28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厅《高标准水产养殖池塘改造建设技术规范》建设要求,鼓励各地对100亩以上池塘进行改造,每亩补助标准为3000元。全市共改造池塘面积2000亩。其中,濂溪区、庐山市各100亩,柴桑区、武宁县、修水县、德安县各200亩,湖口县、彭泽县各300亩,共青城市400亩,实施主体自筹资金不少于财政补助资金的25%。同时按照省厅《2022年第二批渔业发展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安排资金557万元,按照比例补齐永修县、都昌县和瑞昌市池塘改造项目所缺资金,其中都昌县和永修县各236万元,瑞昌市85万元。
4.支持发展陆基设施渔业。支持当年开工建设的池塘工厂化设施渔业和循环水(钢棚、水池、圈桶)养殖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先建后补,每个养殖设施单元(钢棚为600平方米、圈桶为2个、水池为350立方米)补贴5万元,财政补助资金不能高于项目投入资金的50%,且最高补助30万元。全市共支持12个设施渔业项目点。具体为都昌县2个,濂溪区、柴桑区、武宁县、修水县、永修县、德安县、湖口县、彭泽县、瑞昌市和共青城市各1个。
5.支持普查工作。支持水产种质资源普查、渔文化普查工作。支持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开展普查工作的专题调研、全面普查,支持瑞昌市举办全市渔文化普查工作现场推进会。按照普查工作的要求,形成普查的工作成果。参照工作任务量,对各县(市、区)普查工作进行支持。
6.支持基本养殖池塘上图入库工作。按照省厅《2022年全省基本养殖池塘上图入库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要对所有县域范围内的5亩以上基本养殖池塘进行全覆盖调查摸底并上图入库,精确掌握县域内基本养殖池塘的面积、分布、权属等信息,并建立省、市、县三级数据库。除永修、都昌作为试点县,资金由省级安排外,其余县(市、区)资金从2022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项目中安排。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基本养殖池塘上图入库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试点县外的涉渔县每县不超过10万元。参照工作任务量,进行资金支持。
7.支持水生生物监测。按照省厅禁捕办监测体系办《关于做好全省水生生物资源调查监测和水生生物保护区勘误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我市市域内长江江西段、修河和鄱阳湖水域水生生物资源调查监测共有22个监测点位,按每个点位监测资金15万元下达各县(市、区),共计330万元。由于每个监测点位的实际情况和监测方案不同,具体每个点位的监测资金额度,在各监测站根据监测内容测算后,由各地与各监测站会商确定。
8.支持修河干流上游禁捕退捕工作。支持修水县开展修河干流上游涉渔船舶回收,巩固禁捕成果。
9.支持水产品加工流通设施建设。支持水产品加工、仓储保鲜和冷链物流设施设备建设及升级改造,支持重点品种产地初加工和即食产品加工,鼓励发展全鱼利用等水产品精深加工。采取先建后补,项目补助上限不超过设备购置总价格的30%,每个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结合实际,安排永修县2个,柴桑区、武宁县、修水县、都昌县、湖口县、彭泽县、瑞昌市和共青城市各1个。
二、有关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项目实施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地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按照项目建设要求遴选好实施主体,督促有关项目单位落实具体任务和绩效指标。项目实施单位选定后,请于8月底前将《2022年九江市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资金支持项目备案表》(附件3)盖章纸质版报送至市局渔业渔政科。
二要规范操作程序,制定项目规范。项目实施内容参照省农业农村厅制定的规范执行,没有出台规范的项目和各项目的资金支持额度由各县(市、区)自行制定。项目由项目县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要及时拨付资金。
三要加强项目督导,保证工作进度。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建立项目建设定期调度和督查通报制度,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及时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项目进度和建设质量。
四要严格财务监管,保障资金安全。省、市两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开展项目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今后资金安排的重要因素;各地要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和审计,严防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项目补助资金等违法行为。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科周海鸿 吴紫维
联系电话:0792-8559707
附件:1.2022年九江市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任务分
配表
2.2022年九江市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资
金绩效目标表
3.2022年九江市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资
金支持项目备案表
附件1
2022年九江市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任务分配表
单位 | 养殖尾水治理和资源化利用 | 创建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 | 集中连片养殖池塘高标准改造 | 陆基设施 渔业 | 种质资源、渔文化普查 工作 | 基本养殖池塘上图入库 | 水生生物监测 | 支持修河干流上游禁捕退捕 | 水产品加工流通设施建设 |
50万元/个 | 创建主体为企业50万元/个,创建主体为县级政府100万元/个 | 3000元/亩 | 5万元/设施单元 | 参照工作量分配 | 参照工作量分配 | 15万元/个监测点 | 35万元 | 补助不超过设备总价30%,最高30万元/个 | |
任务 | 任务 | 任务 | 任务 | 任务 | 任务 | 任务 | 任务 | 任务 | |
市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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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种质资源、渔文化普查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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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浔阳区 |
|
|
|
| 完成种质资源、渔文化普查工作 |
| 1 |
|
|
濂溪区 |
|
| 100 | 1 | 完成种质资源、渔文化普查工作 | 完成基本养殖池塘上图入库 | 1 |
|
|
柴桑区 |
|
| 200 | 1 | 完成种质资源、渔文化普查工作 | 完成基本养殖池塘上图入库 | 2 |
| 1 |
武宁县 |
| 1(企业) | 200 | 1 | 完成种质资源、渔文化普查工作 | 完成基本养殖池塘上图入库 | 1 |
| 1 |
修水县 | 1 |
| 200 | 1 | 完成种质资源、渔文化普查工作 | 完成基本养殖池塘上图入库 | 1 | 完成修河干流上游涉渔船舶回收 | 1 |
永修县 |
| |
| 1 | 完成种质资源、渔文化普查工作 |
| 3 |
| 2 |
德安县 |
|
| 200 | 1 | 完成种质资源、渔文化普查工作 | 完成基本养殖池塘上图入库 | 1 |
|
|
庐山市 |
|
| 100 |
| 完成种质资源、渔文化普查工作 | 完成基本养殖池塘上图入库 | 1 |
|
|
都昌县 |
|
|
| 2 | 完成种质资源、渔文化普查工作 |
| 4 |
| 1 |
湖口县 | 1 |
| 300 | 1 | 完成种质资源、渔文化普查工作 | 完成基本养殖池塘上图入库 | 2 |
| 1 |
彭泽县 | 1 |
| 300 | 1 | 完成种质资源、渔文化普查工作 | 完成基本养殖池塘上图入库 | 2 |
| 1 |
瑞昌市 |
| 1(政府) |
| 1 | 完成种质资源、渔文化普查工作,完成全市渔文化普查工作现场推进会) | 完成基本养殖池塘上图入库 | 1 |
| 1 |
共青城市 |
|
| 400 | 1 | 完成种质资源、渔文化普查工作 | 完成基本养殖池塘上图入库 | 1 |
| 1 |
庐山西海 |
|
|
|
| 完成种质资源、渔文化普查工作 | 完成基本养殖池塘上图入库 | 1 |
|
|
经开区 |
|
|
|
| 完成种质资源、渔文化普查工作 | 完成基本养殖池塘上图入库 |
|
|
|
八里湖新区 |
|
|
|
| 完成种质资源、渔文化普查工作 | 完成基本养殖池塘上图入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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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科院 | 1 |
|
|
| 完成种质资源、渔文化普查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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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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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 | 2 | 2000 | 12 | | | 22 | | 10 |
附件2
2022年九江市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资金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 九江市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项目 | ||||
省级财 政部门 | 江西省 财政厅 | 省级主管部门 |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 ||
市级财 政部门 | 九江市 财政局 | 市级主管部门 | 九江市农业农村局 | ||
资金 情况 (万元) | 年度金额 | 2906 | |||
其中:中央 补助 | | ||||
地方资金 | 2906 | ||||
年度目标 | 新增养殖尾水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示范点4个,创建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2个,集中连片养殖池塘高标准改造2000亩,新增陆基设施渔业基地12个,渔业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基本养殖池塘上图入库,完成种质资源、渔文化普查工作任务,水生生物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 完成修河干流上游退捕渔船回收,水产品加工和流通能力进一步提升。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新增养殖尾水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示范点(个) | 4 | ||
创建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个) | 2 | ||||
集中连片养殖池塘高标准改造(亩) | 2000 | ||||
新增陆基设施渔业基地(个) | 12 | ||||
质量指标 | 渔业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 渔业一产产值占比≦50% | |||
基本养殖池塘上图入库 | 基本养殖池塘纳入数据库 | ||||
时效指标 | 资金执行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对渔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 明显 | ||
社会效益指标 |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无 | |||
种质资源、渔文化普查 | 推进 | ||||
水生生物监测能力 | 提升 | ||||
修河干流上游禁捕退捕能力 | 提升 | ||||
水产品加工和流通能力 | 提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 | 项目实施主体满意度 | ≥80% |
附件3
2022年九江市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资金支持项目备案表
实施单位 | 实施地点 | 项目联系人 及手机号 | 建设内容 | 资金投入(万元) | 建设周期(XX年XX月XX日) | |
财政 补助 | 自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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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