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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农字〔2022〕66号 九江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九江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2-12-25 作者:佚名

  


  

  九农字〔2022〕66号

  

  九江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财政支持农业生产

  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都昌县、彭泽县、瑞昌市、湖口县、永修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2〕42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了《2023年省级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

  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11月22日

  2023年省级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2〕

  42号)要求,为实施好2023年省级财政支持我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项目来源于省级农业技术与服务专项,项目资金643.8万元。聚焦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油菜生产社会化服务。综合考虑各县、市油菜生产目标任务和社会化服务面积等需求因素,按照亩均不高于150元的补助标准测算各补助环节任务面积,确定项目县、绩效目标任务及项目资金(详见附件)。

  二、实施内容

  (一)支持对象

  重点支持为油菜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油菜生产和加工提供托管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社会化服务组织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各类农业服务专业户、供销合作社、家庭农场、服务协会及其他服务组织。

  (二)补助方式

  对于油菜生产和烘干环节的托管服务,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按服务面积和烘干量进行补助。对于油菜加工环节的托管服务,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按加工产量实行定量奖补。通过实施项目,培育服务主体,健全服务市场。各服务主体要通过服务来获得赢利,不得将补助纳入收入预期来干扰服务市场。

  (三)补助环节

  重点解决油菜生产关键薄弱和急需环节的生产难题。重点支持油菜精量直播、无人机飞播(施肥)、机械化播种育苗、机械化移栽、机防、机烘、加工等环节。鼓励服务组织开展全程托管服务,全程托管包括耕种防收烘加工等环节。

  (四)补助标准

  原则上油菜生产和烘干环节的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且亩均各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50元。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种植环节。油菜精量直播(实现旋耕、开沟、施肥、播种、覆盖一体化功能)补助标准不超过每亩30元。无人机飞播(施肥)补助标准不超过每亩3.6元。油菜机械化播种育苗补助标准不超过每亩30元,机械化移栽补助标准不超过每亩15元。可通过安装监测终端进行远程实时监管。

  2.植保环节。油菜机防补助标准不超过每亩次3元。可通过安装监测终端进行远程实时监管。

  3.烘干环节。油菜籽烘干补助标准不超过每吨35元,可通过现场监控磅秤结合结算凭证和专用电表进行综合监管。油菜籽烘干包含自行烘干和代烘干,均可纳入补助范围。

  4.加工环节。菜籽油加工以年出油量(2023年1月-2023年12月)作为实行以奖代补的核定依据,年出油量分成四档,分别为30吨<年出油量≤50吨、50吨<年出油量≤100吨、100吨<年出油量≤500吨、500吨以上,其奖补标准分别不超过2万元、3万元、8万元、12万元。10吨<年出油量≤30吨的,由项目县根据实际确定。可通过安装计量仪器或其他方式对出油口进行监管,结合专用电表共同监管。菜籽油加工包含自行加工和代加工,均可纳入补助范围。

  5.全程托管环节。全程托管服务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一定的补助,具体补助金额由项目县结合实际确定。

  三、实施流程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项目县要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补助环节、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及组织实施流程,明确服务组织遴选条件。项目县实施方案经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后,于2022年11月30日报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备案。

  (二)遴选服务组织。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二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范围相匹配的专业服务能力,如机械装备、机手等;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四是同意接受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监管。服务组织的遴选方式由各项目县确定。

  (三)组织项目实施。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时间、地点、服务质量、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服务组织要按照合同要求开展托管服务。市农业农村局将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不定期抽查。

  (四)组织检查验收。项目可以聘请第三方来检查验收,也可以由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及乡、村两级干部验收。具体的验收办法由各项目县自行制定。项目的检查验收分为项目过程检查与项目完成验收。

  (五)办理资金拨付。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对县域内验收合格的符合补助标准的服务组织、拟补助面积及其补助金额在县域内公共媒体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办理补贴资金拨付。

  (六)开展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完成后要做好绩效评价和工作总结,各项目县在2024年1月15日前将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和工作总结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对在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项目县要及时整改。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项目实施方案以项目县人民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印发并组织实施,县级人民政府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各地要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项目实施按时顺利完成。要积极推进北斗作业监测终端安装与应用,将监测数据作为面积核定、补助资金发放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项目县要高度重视项目政策的宣传解读,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注重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的积极性,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日常监管。项目县要加强服务规范、验收办法、档案管理等制度建设,抓好项目具体实施、落实、验收以及资金拨付等工作,成立多部门组成的项目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意见;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市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对实施进度实行“一月一调度”。

  (四)强化绩效评价。绩效目标任务下达后,各项目县要认真完成绩效目标任务。项目实施结束后要按时开展绩效评价。资金支付进度和管理纳入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项目资金安排挂钩。各项数据材料的真实性由项目县自行负责。

  

  附件:2023年省级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目标任务及资金安排表

  附件

  2023年省级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目标任务及资金安排表

  

  项目名称

  省级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市级主管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

  年度目标

  提高油菜生产和加工社会化服务水平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资金

  都昌县

  彭泽县

  瑞昌市

  湖口县

  永修县

  合计

  绩效目标

  产出

  指标

  数量指标

  机播(插)服务面积(万亩)

  ≥1.07

  160

  万元

  ≥0.93

  138.8万元

  ≥0.84

  125

  万元

  ≥0.73

  110

  万元

  ≥0.73

  110

  万元

  ≥4.3

  643.8

  万元

  机防服务面积(万亩)

  ≥1.07

  ≥0.93

  ≥0.84

  ≥0.73

  ≥0.73

  ≥4.3

  机烘服务面积(万亩)

  ≥1.07

  ≥0.93

  ≥0.84

  ≥0.73

  ≥0.73

  ≥4.3

  质量指标

  各服务环节服务质量与农艺要求的一致性

  一致

  成本指标

  全程托管服务与传统种植相比亩节本(%)

  ≥20

  时效指标

  各服务环节补助资金年度支出率(%)

  100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全程托管服务与传统种植相比亩增产(%)

  ≥8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经营主体对托管服务的

  满意度(%)

  ≥80

  

  

  

  

  

  

  

  

  抄送:市财政局

  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22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nyncj.jiujiang.gov.cn/zwzx/tzwj/jwj/202212/t20221209_58768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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