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淮北市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组织管理,负责组织协调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二是规范审查程序。首先,由信息产生人员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并提出是否公开的初步意见;由信息产生科室负责人标明是否属于保密事项,提出是否公开的审查意见;其次,由委主管领导提出“公开”、“免于公开”、“需报审”等审查意见;最后,由委主要领导审核、审查批准发布。
三是严格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保密审查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发现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予以及时整改到位。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列入科室年度考核内容,对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不力的,予以“一票否决”,并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