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相关处室、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经研究决定,对原《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进行修改。现将调整后的《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
附件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序号 | 行政执法项目大类 | 须审核的具体行政执法决定 | 应提交的审核资料 |
1 | 行政处罚 |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 1.立案材料; 2.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相关证据材料; 3.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4.法制审核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
2 | 行政处罚 | 拟对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的 | 1.立案材料; 2.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相关证据材料; 3.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4.经过听证程序的,提交听证笔录; 5.法制审核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
3 | 行政处罚 | 拟对公民没收违法所得数额、没收非法财物价值达5000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没收违法所得数额、没收非法财物价值达5万元以上的 | 1.立案材料; 2.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相关证据材料; 3.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4.经过听证程序的,提交听证笔录; 5.法制审核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
4 | 行政处罚 | 拟作出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行政处罚决定的 | 1.立案材料; 2.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相关证据材料; 3.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4.经过听证程序的,提交听证笔录; 5.法制审核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
5 | 行政处罚 | 拟作出减轻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 | 1.立案材料; 2.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相关证据材料; 3.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4.法制审核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
6 | 行政强制 | 拟作出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决定,可能使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正常生产、经营等活动难以进行的 | 1.拟查封、扣押场所、设施、财物清单; 2.当事人陈述、申辩记录; 3.拟作出的查封、扣押决定书; 4.法制审核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
7 | 行政强制 | 拟作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代履行等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 | 1.催告书; 2.当事人陈述、申辩记录; 3.拟作出的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4.法制审核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
8 | 行政许可 | 拟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或者撤销、撤回、注销行政许可的 | 1.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2.拟作出的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行政许可撤回决定书或者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 3.法制审核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
9 | 行政许可 |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的 | 1.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2.拟作出的相关行政许可决定文书; 3.法制审核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
10 | 行政许可 | 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 | 1.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2.听证笔录; 3.法制审核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
11 | 其他 | 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 相关案卷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