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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农业农村局召开 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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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史凌冬副局长召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测中心、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在局机关586会议室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就明年工作安排听取各部门、单位的汇报,与参会人员就当前各自存在的问题、亟需解决的事项、需要加强合作等方面开展深入沟通和交流,并由水产中心工作人员现场演示渔业信息数字化服务平台使用方法和运行过程,介绍平台主要优势、工作成效和可借鉴之处。

  

  

  

  史凌冬副局长指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一定要做到情况清、底数明,有的放矢,要建立全市范围内规模化种养殖生产主体,包括生产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监管项目库,明确监管对象,为配合国家和省里开展风险监测,制定本级监测总体计划提供基本依据和支撑。要积极开展今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新法”)宣贯工作,除了传统的宣传手段,还要有效利用网络平台、新闻媒体,提高质监质检工作人员、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和社会民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关注度和知晓率,切实将新法的权威性展现出来。各单位务必要相互配合,积极沟通,按照质监处对工作的统一要求和打法,形成合力开展工作。

  

  

  史凌冬副局长强调,各部门、单位要按时限完成好年初定下的工作任务,准备迎接各项考核,同时要做好明年的两项重点工作。一是建立起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目前,质监处已经提报了相关计划,在最近下乡调研中也在积极地收集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接下来要研究制定市级的实施方案,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向全市下发。二是大力推广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应用。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提出了明确的具体要求,即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开具合格证,对农户则秉承鼓励和支持的原则。质监处要组织好各县(市)区、开发区,摸清全市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的底数,划分好层级和范围,依法依规有序推动合格证开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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