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政办字〔2022〕24号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邢台市农业有害生物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和《邢台市林业和草原突发有害
生物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邢台市农业有害生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邢台市林业和草原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2017年1月3日印发的《邢台市突发农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邢政办函〔2017〕1号)和2007年4月4日印发的《邢台市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邢政〔2007〕12号)同时废止。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