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兰考县畜牧局,局属有关单位:
近期,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提示的函》,通报风险较高的产品和需要关注的重点参数,请你们在监管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加强对重点关注农产品的用药指导和全面监管,严防使用禁用药物,确保我市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附件:重点关注的农产品及参数清单.pdf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