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4月中旬,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龙亭区种植类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进行专项检查。 根据“双随机”原则对9家种植类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有企业存在生产记录和农药用药记录不完整、甚至没有记录的情况。拟对2家企业责令整改、1家企业进行处罚。这些企业生产的农产品多为蔬菜类食品,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健康安全,维护食品安全是我们农业执法的重要一环。
下一步,支队还将通过对其他县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加强农药使用宣传指导,不断规范种植生产主体在蔬菜水果等农作物种植过程中科学安全使用农药,保障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产业健康发展。
供稿: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