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我市茶叶生产经营主体在省外及皖北销区开设区域公用品牌展销中心(门店)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宜农技[2022]48号)的要求,经主体自主申报、县级初审推荐、市级审定,拟对以下4家茶叶生产经营主体进行补贴,公示如下:
岳西县熙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岳西县小蜗牛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太湖县小池镇石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安徽栀子花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安庆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联系电话:0556-5521752
安庆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2年12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s://nync.anqing.gov.cn/xxfb/tzgg/20024594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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