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下达指标文,下达锦州市本级2023年中央财政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补助资金290万元,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中央财政提前下达2023年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补助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辽农办垦发〔2022〕536号),分配给锦州市小东种畜场290万元。经小东种畜场申请,计划将该笔资金用于2023年肉羊养殖繁育基地扩建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33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90万元,自筹资金40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羊舍1栋、新建库房1栋、新建青储窖2座、新建生产用房1栋、对原有3栋羊舍加长;新修场区道路、生活区硬化、场区绿化等工程;购置相应配套设备以及基地监控设备等。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6至12月12日)。如有异议,可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416-3862188。反映情况要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附件:1.锦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中央直达资金指标的通知
2.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中央财政提前 下达2023年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补助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锦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6日
附件【锦财指农【2022】9006-提前下达衔接资金直达.pdf】已下载次 附件【2022-12-01%E5%8A%9E%E5%9E%A6%E5%8F%91536%E3%80%90%E5%86%9C%E5%9E%A6%E5%A4%84%E3%80%91.pdf】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