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批自治区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新农经函〔2022〕100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经家庭农场申报、各地逐级审核推荐、自治区评审,现将拟认定的178家第二批自治区示范家庭农场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11月29日至12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反馈至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经发展中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徐正伟
联系电话:0991-5596029
邮箱:xjnjglj@163.com
附件:第二批自治区示范家庭农场拟定名单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