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省内陆水域渔业捕捞管理,规范内陆捕捞渔具渔法使用,保护全省内陆淡水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我省淡水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山东省渔业资源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厅起草了《山东省内陆水域捕捞渔具渔法禁用目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期限为2022年12月4日至2023年1月2日,凡对《山东省内陆水域捕捞渔具渔法禁用目录(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者,均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于2023年1月2日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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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山东省内陆水域捕捞渔具渔法禁用目录(征求意见稿)
2.《山东省内陆水域捕捞渔具渔法禁用目录(征求意见稿)》解读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2月4日
附件:
·山东省内陆水域捕捞渔具渔法禁用目录.docx·《山东省内陆水域捕捞渔具渔法禁用目录征求意见稿)》解读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