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农经〔2022〕8号)和《江苏省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苏农规〔2021〕7号)文件要求,经各地推荐申报、专家评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媒体公示,我市共推荐26家农民合作社参评,最终有25家农民合作社被认定为“江苏省2022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数量位列全省第三。(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