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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头市农业局家禽集中屠宰厂(场)设置标准》有效期届满前的评估报告

来源: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2-12-09 作者:佚名

  根据《汕头经济特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汕府令第178号)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对《汕头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汕头市农业局家禽集中屠宰厂(场)设置标准>的通知》(汕市农〔2017〕179号,下称《标准》)组织开展了有效期即将届满前的评估工作。目前该项工作基本完成,现就有关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标准》实施情况

  《标准》是由原市农业局牵头起草,于2017年12月14日印发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至今已有五年。文件出台目的是为了推动我市家禽集中屠宰,提升动物防疫水平,打造良好的食品卫生和公共卫生安全。《标准》出台后,共设置审查通过家禽集中屠宰厂(场)3家,我市集中屠宰产业更加标准化,规范化。2018年,《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家禽屠宰厂(场)设置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规定的出台,家禽集中屠宰厂(场)有了新的技术标准,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为做好《标准》评估工作,我局认真全面总结五年来实施情况,组织行业专家深入研究《标准》出台背景及实施效果和处理意见,经专家研究,鉴于2018年《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家禽屠宰厂(场)设置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规定已出台,家禽集中屠宰厂(场)设置标准更加规范、明确,一致建议废除《标准》。

  三、评估结论

  经过分析评估,我局认为:随着《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家禽屠宰厂(场)设置的指导意见》的出台,家禽集中屠宰厂(场)有了新的技术标准,该《标准》已与新形势发展不相适用,已没有继续实施的必要。因此,我们建议该《标准》予以废止。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25日

   相关附件:


原文链接:https://www.shantou.gov.cn/nyj/zwgk/tzgg/content/post_21529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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