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
现将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单位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会同文化和旅游部门做好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游示范单位认定工作。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联合申报文件、示范镇(点)的申报表以及相关资料,纸质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四份于2022年12月1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产业促进科),电子版申报材料需一个申报主体一个压缩包,分门别类整理好相关材料,拷贝至光盘连同纸质版材料一并报送。
附件:1.《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单位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1184号)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18日
(联系人:林晓颖,联系电话:2808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