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过渡期脱贫人口产业帮扶保险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十九条措施的通知》和《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十条措施的通知》要求,脱贫人口从事的农业产业项目全部纳入产业帮扶保险政策保障范围,保费由省、市、县级财政和脱贫人口分别承担54%、18%、18%、10%,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减轻脱贫人口负担,保费承担比例调整为59%、21%、18%、2%。2020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10日,共计40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脱贫户(其中贫困户8户)参保,承保金额1652.8286万元,保费71.9317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承担21%,合计15.1056万元。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发展指导处提出。
联系电话:83367215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