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林业局 福州海洋与渔业局 福州市供销社关于开展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家庭农场示范场评选和监测工作的通知》(榕农综〔2022〕83号)文件精神,我市各级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对照评选标准,积极组织申报工作。经专家评审、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会商,及市农业农村局局务会议研究,拟认定福州市晋安区幸福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3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2022年度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福州市晋安叶洋景宏家庭农场等37家家庭农场为2022年度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22年12月5日-12月9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电话:83811806(政策改革处)
83348409(驻局纪检监察组)
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接待处室:政策改革处、驻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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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