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农时代-村官FZ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2022年福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抽检任务监督(飞行检查)及验收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2022年福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抽检任务监督(飞行检查)及验收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来源:福州农业局 时间:2022-12-08 作者:佚名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将于近日开展2022年福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抽检任务监督(飞行检查)及验收服务项目采购,欢迎合格的国内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2022年福州市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抽检任务监督(飞行检查)及验收服务项目采购。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肆万元整。

  三、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2022年福州市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抽检任务监督(飞行检查)及验收服务。

  2.考核评价对象:承担福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项目的2家检测机构。

  3.数量:2次飞行检查,2次项目验收。

  4.单价:不高于10000元/次。

  5.考核评价主要内容:

  (1)工作要求:对承检机构的实验室现场情况、承检任务完成情况、抽检数据质量等开展飞行核查与验收,包括对实验室微生物、理化、色谱和光谱等实验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的核查,做到适宜性、有效性、充分性和可操作性。供应商应发挥其专业能力对承承检机构开展核查工作,督促检验机构按相关法律规范、合同约定、抽检管理办法以及实验室认可准则等要求实施承检任务,提升承检机构抽检实施质量。

  (2)飞行核查:飞行核查主要针对承检机构完成的抽检任务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和实验室认可准则要求,实地查看承检机构基础设施、硬件和人力配备,以及实验室日常管理等,并根据承检机构提交的完成检验结果明细表两次随机抽取50份样本,按照“样品-抽样单-检验报告-原始记录”四个检验证据进行核对,核查是否缺少某一环节的材料,以及是否符合合同和抽检方案约定要求,对检验原始数据进行抽样查询,检查原始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验收核查:验收核查于承检任务完成后,对承检机构所承检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包括确认相关资质、人员能力、检测资源配置、体系管理、检测时效管理、样品管理、抽样管理、检验要求等内容进行确认,验证是否满足国家抽检实施细则要求、实验室认可准则、承检委托合同等要求。

  (4)现场核查人员要求:飞行核查及验收的每个核查小组不少于2名核查人员。

  (5)核查工作结束后,应向福州市农业农村局提交对每家承检机构的核查报告或验收报告,包含不符合项及观察项等资料。

  四、报价须知:

  1.报价人报价的技术服务必须符合采购服务技术要求,承诺技术服务质量保证期、飞检报告交付期。上述技术规格及要求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价格中。

  2.报价人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报价人自行承担报价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4.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报价人具有有效的认证机构批准书及CNAS认可资质证书;

  (3)报价人需具备1年及以上同类项目服务经验;

  (4)报价人针对本项目配备4名考核专家;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公布为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处罚期未结束的,不得参与;

  5.报价人应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认证机构批准书及CNAS认可资质证书复印件;

  (4)项目报价单;

  (5)报价人具有同类项目服务经验,提供不少于3份同类型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6)承诺书(承诺书应包含承诺符合本项目公告所有技术商务服务参数及交付服务成果等要求,若不符合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报价材料须逐页盖章,统一密封,在封面注明报价项目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五、售后服务

  报价人应承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采购技术服务的售后服务。并承诺在收到采购人问题反馈后2小时内响应。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

  供应商应在2022年12月8日15时30分前将报价文件送达福州东部办公区福州市农业农村局(6号楼722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公告期限

  公告时间从2022年12月6日至12月8日3个工作日。

  八、成交供应商确定及合同签订

  采购公告期满后,经福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开会研究,确定符合采购要求的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最终成交供应商并在公示。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分批提供技术服务。

  九、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姓名:邱榕华

  联系电话:0591-83363519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6日

  

   [收藏] [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http://nyj.fuzhou.gov.cn/zz/xxgk/tzgg/202212/t20221206_4481173.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三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民事主体负责。中农时代-村官FZ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三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中农兴业 工程指定网站 
联系邮箱:cgneican@tom.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205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7744786,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744786
联系QQ:473360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