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市农产品品牌建设,促进滁州名优农产品走出滁州、走向全国,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决定在南京市合作共建滁州市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合作伙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共建内容
遵循“政府支持、市场运营”原则,遴选有条件的经营主体,在南京市共建“滁州市优质农产品(南京)展示展销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宣传展销滁州市优质农产品,提升生产加工水平,促进产销衔接,构建品牌农产品营销体系,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合作共建要求
合作伙伴全权负责“中心”依法依规运营,以经销滁州市各类农产品为主,允许经营不超过30%的滁州市外农产品,独力经营,自负盈亏;滁州市农业农村局协助“中心”进行本市优质农产品对接工作,同时给予“中心”店面装潢补贴一次性不高于30万元、给予年度房租不高于20万元的补贴。
三、合作伙伴条件
合作伙伴须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1、主体须是在南京市注册并取得农产品销售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合一证件);
2、“中心”地址位于南京市主城区内,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周边商业成熟,交通便捷;
3、“中心”最迟要在本年度12月下旬前挂牌开业,且年度销售额在1500万元以上(年度销售额作为年度房租补贴的考核依据,具体以合作授权书为准);
4、主体必须: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没有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没有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没有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没有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公告时间地点
1、公告时间:2022年11月22日-11月24日,在滁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发布。
2、送达地点:请有意向的经营主体在11月24日之前,将响应文件(经营执照、门店租约、装潢合约、有关证明等)盖章密封送至指定地点:滁州市政务中心北3楼316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公开遴选结果
我局将邀请专家,公开择优遴选合作伙伴:
1、遴选时间:2022年11月25日15时整。
2、遴选地点:滁州市政务中心北231室。
3、结果公示:我局将对拟选定的合作主体,在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双方择时签订合作授权书。
六、对本次公告有询问的,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曹阳:手机18955010917;
周锦柱:电话:0550 3025162,手机18955010892
滁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