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徽省新型农机装备推广应用项目实施指南》(皖农机函〔2022〕549号)文件要求,根据亳州市楚王制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申请,11月15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市新型农机装备推广应用项目审核领导小组人员,对该企业申报的推广应用项目进行实地验收,经验收该项目符合验收标准,依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新型农机装备推广应用项目的批复》(皖农机函〔2022〕922号),拟给予亳州市楚王制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5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经费。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7至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58-5991008。
亳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