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按照《锦州市农业农村局 锦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锦州市设施农业和畜牧养殖业恢复生产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锦农发〔2022〕134号)要求,对因暴雪灾害倒塌、受损的种植业棚室和畜牧养殖业畜禽舍的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恢复农业生产所发生的贷款给予贴息。按照文件规定的贴息要求和贴息程序,各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上报完成。市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拟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贷款贴息项目进行审核。为了做好上述工作,我局拟以询价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承担贷款贴息审核事宜。现以采购方式公开询价,接受符合条件单位报价。现发布询价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第三方中介机构对设施农业和畜牧养殖业恢复生产贷款贴息项目审核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预算:2万元
完成时限:合同签约后10天内
一、工作内容和质量标准
(一)工作内容
一是受理企业提交的设施农业和畜牧养殖业恢复生产贷款贴息材料(畜牧业和种植业贴息共48家,合同贷款金额13046.6万元)
二是对企业提交的设施农业和畜牧养殖业恢复生产贷款贴息材料进行梳理、分析和审计
三是材料汇总。
(二)质量标准
1. 根据《锦州市农业农村局 锦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锦州市设施农业和畜牧养殖业恢复生产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锦农发〔2022〕134号)相关要求,开展贷款贴息项目审核。
2.根据方案要求,形成项目审核报告。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从事过农业专项审核审计工作的第三方中介机构优先考虑;
5.能够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
三、询价小组的组成
询价小组由采购单位评审专家4人和监察人员1人组成,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询价小组。
四、评审办法
相关单位需对项目审核分别报价,询价采购采用总体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在符合采购要求、满足质量和服务要求的前提下,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以提出最低报价但不高于预算资金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五、报价一览表编制要求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对本项目标需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报价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报价一览表的密封、标记和报送的截止时间、地点
报价一览表应密封、加盖密封章,并在外包装上标明询价通知书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报价一览表于2022年11月23日17:00前递交到锦州市行政综合办公楼811室。同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见附件3)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4)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置。
联系人:刘志斌、诸葛鸿飞,联系电话:0416-2110762、0416-3862169。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中央大街3段36号行政综合办公楼811室。
附件:1.报价一览表
2.询价通知书收到回执单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2022年11月16日
附件【附件1--附件4.doc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