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实施人才兴聊战略,充分发挥农村实用人才在引领和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齐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107号),我局对《聊城市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初步修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期限为2022年11月9日至12月9日。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并注明联系人、所在单位及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lcsnwrsk@lc.shandong.cn
电话传真:0635-8287186
附件:《聊城市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聊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8日